對於孩子來說, 遊戲是他們感受生活的樂趣來源, 對於父母, 遊戲則是教育的一種最佳形式。 父母除了開闢更大的遊戲場地與空間, 提供合適且豐富的遊戲玩具外, 更應該以各種方式參與到具體的遊戲過程中去。 但父母的思想、行為與孩子畢竟是迥然不同的, 應該如何融入孩子的世界, 和他們一起玩呢?
守則1:父母需要主動地跟孩子玩、逗孩子開心。
最常用的一種策略是相互模仿動作和聲音。 比如孩子無意中做了一個類似拍手的動作, 父母馬上緊跟著做一個拍手動作, 然後孩子又會模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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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三歲的時候, 孩子鍾愛假想遊戲。 這時候, 他們已經能夠穩穩當當地走路, 活動能力也大為增強, 可以自己做遊戲了, 並且他們越來越鍾愛假想遊戲。 於是父母的角色發生了一些變化, 他們不再起引導作用, 而是配合著孩子一起玩。 比如當孩子舉著玩具槍跑過來, 嘴上喊著“不許動”時, 父母只能舉起雙手, 扮成“俘虜”;當他們改換成拿著玩具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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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則2:在遊戲過程中, 父母可以給予適當的指導, 如動作示範、引導孩子進行合理的想像和思考等。
父母還可以和孩子互相猜謎語、玩一問一答的遊戲。 在玩的過程當中, 父母必須遵循這樣兩條原則。 首先, 一旦與孩子開始玩了, 就要玩到使孩子覺得滿意為止, 不能因為自己感到厭煩了, 就單方面終止遊戲。 其次, 要做孩子遊戲的忠實合作者, 但是不要去特意討好孩子, 不能一味地順從他們。 父母還應該有意識地鼓勵孩子與同齡人一起玩, 並允許他們去戶外玩各種各樣的運動遊戲。
守則3:關注孩子遊戲的過程與內容, 做孩子們最可靠的“監護人”和最聰明的“遊戲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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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歲或更大的孩子越來越喜歡和小夥伴們在一起, 一般不愛跟父母玩遊戲。 所以, 父母最好退居二線, 成為遊戲的旁觀者。 但這並不意味著父母完全退出遊戲。 比如在玩追跑遊戲時, 有的孩子眼看就要被追上了, 一時情急之下, 很可能從高處跳下來。 父母就得想方設法防止類似的危險因素, 還有就是要考慮各種玩具的安全問題。
在遊戲的過程中, 孩子很可能發生玩不下去的情況。 比如在玩“兵捉賊”時, 兩個孩子都想當員警, 都不願扮小偷, 雙方一僵持, 遊戲就沒法繼續了。 這時候父母不應該直接給孩子出主意, 而是該用一些啟示性的語言引導孩子們自己動腦筋想辦法。
國內外的大量研究都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