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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權選擇孩子性別嗎

生男還是生女?這個經典問題近日重新在英國成為熱點話題。 不過, 人們爭論焦點並非“生男生女孰優孰劣”, 而是父母是否有權利用醫學手段選擇孩子性別

在政府組織下, 這場討論於16日正式開幕, 將持續3個月。

按照英國現行法律, 胎兒性別鑒定只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獲准利用。 例如, 由於只有男孩才會得血友病、肌肉萎縮症等遺傳病, 帶有致病基因的父母可以借助醫學手段鑒定胎兒性別, 以免產下不健康的後代。

英國內政部國務大臣卡洛琳·弗林特16日說:“現在, 我們在討論一個特殊問題, 即普通家庭為平衡後代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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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也可以對胎兒做性別鑒定?”比如, 一對已擁有4個男孩的英國夫婦想要一個女孩, 他們是否可以採取措施讓願望實現?目前, 在比利時和約旦, 答案是“可以”。

早在1990年, 英國就曾出臺一項法案, 明令禁止利用醫學手段檢測胎兒性別。 今年早些時候, 英國眾議院科技委員會提交一份報告, 認為這一禁令沒有必要。 英國政府於是決定重新審視有關規定。

但“複審”惹來了強烈反對聲。 批評者們擔心, 僅僅出於平衡家庭成員性別的需要, 就允許人們檢測胎兒性別, 這將會引發其他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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