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父母, 對孩子的愛是不求回報、無私的, 但如果父母的愛流橫溢氾濫起來, 這就是溺愛。 過度的溺愛是一種失去理智、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 而我們要以合理的愛來保護孩子, 這樣孩子才能健康成長。 生活中很多父母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 來看看你是否也有類事情況呢
1、特殊對待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 處處特殊照顧, 如吃“獨食”, 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 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 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 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 習慣于高人一等, 必然變得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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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 陪伴他。 過年過節, 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 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 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 掌聲不斷。 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 確實變成“小太陽”了。 家裡人都要圍著他轉, 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 注意力極其分散, “人來瘋”也特別嚴重, 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
3、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 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 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 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4、生活懶散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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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祈求央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 答應給孩子講3個故事才把飯吃完。 孩子的心理是, 你越央求他, 他越扭捏作態, 不但不能明辨是非, 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 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
6、包辦代替
我曾問一些媽媽, 要不要求孩子勞動, 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 還忍心讓孩子勞動?”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 還不如我幫他做了。 ”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 還不會穿衣, 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 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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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驚小怪
本來“初生牛犢不怕虎”, 孩子不怕水, 不怕黑, 不怕摔跤, 不怕病痛。 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 後來為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 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 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 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8、剝奪獨立
為了絕對安全, 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 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 更有甚者, 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 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 摟抱著睡, 偎依著坐, 馱在背上走;含在嘴裡怕融化, 吐出來怕飛走。 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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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害怕哭鬧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 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脅父母。 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 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 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製力的種子。
10、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 媽媽護著:“不要太嚴了, 他還小呢。 ”有的父母教孩子, 奶奶會站出來說話:“你們不能要求太急, 他大了自然會好;你們小的時候, 還遠遠沒有他好呢!”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 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 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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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庇護得了孩子一時, 庇護不了孩子一世。 孩子和家長都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擺正位置、調整心態。 立, 給孩子斷乳的契機。 應該說, 解決的辦法是雙方面的, 一方面, 孩子自身要有獨立意識和敢於接受生活挑戰的勇氣, 不怕苦、不怕累, 鍛煉自己從獨立報到、洗衣服、吃感冒藥這樣的生活瑣事做起;另一方面, 家長應該清楚自己的角色和身份, 對自己的孩子要有信心, 放手讓其參與生活鍛煉和社會競爭。
作為父母, 寵溺孩子的心理當然可以理解, 自已的孩子誰又能真的狠下心來打罵批評, 有時候道理也懂, 可人是感性的, 涉及到自已的孩子, 畢竟是親骨肉怎能做到不寵不溺?不過人也得有理性的一面, 為了孩子的將來,作父母的有時還真的必須恨下心來理性一點,適當地寵愛孩子是應該,但不能過度,要把握其中的分寸,毫無原則的過度寵溺,對孩子有百害無一利,對此必須要有充分的認識,不要等到孩子長大不成器了才後悔莫及。
為了孩子的將來,作父母的有時還真的必須恨下心來理性一點,適當地寵愛孩子是應該,但不能過度,要把握其中的分寸,毫無原則的過度寵溺,對孩子有百害無一利,對此必須要有充分的認識,不要等到孩子長大不成器了才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