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一周歲前後大多已開始蹣跚學步。
用不著幾個月,
他們的運動規模便敏捷擴大,
甚至漸漸延長至“危險”更多的戶外。
出於“初生牛犢不怕虎”的無知,
或出於一種喜好摸索的本能,
他們便可能在日常生涯中,
不斷犯下五花八門或“低級”或“高級”的“過錯”,
由此甚至還可能構成對身體安全不同程度的威逼。
此時,
雙親,
特殊是母親,
便會時不時不由自主地對出錯的寶寶大聲發出“不可以”、“不行”、“不要”等表示警示的指令,
以儘快遏止其不當或危險的運動或行動。
德國兒童教導專家通過一項最新專題研討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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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母親均勻每25分鐘就會對她的在床上已學會爬行的嬰兒發出一次“不可以……”的警告(如:不可以爬到床沿,
不可以爬得太快,
不可以把腦袋伸進護床欄等等),
而對其剛剛學步的孩子,
警告則更為頻繁,
均勻每9分鐘就發出一次。
至於在孩子已完全能夠獨自行走的一周歲半之後,
警告語更可能達到每6分鐘就有一次。
那麼,
發出這類近似於粗魯的命令對如此年幼的孩子是否適合呢?
德國專家認為,
12個月大以內的嬰幼兒適合從母親那邊獲得較多的正面回應,
不妨少用“不可以”或“不要”,
而用“請留意”“小心”等較為正面、語氣也更為和緩的“提醒語”(如:“寶寶小心呀,
滾下床往會很疼痛的呀”)。
而18個月大之後的孩子則完全應該獲得較多的包含有教導與指引意義的反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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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之類的警告不僅有助於保障孩子的安全,
而且還有助於孩子更好地適應外界環境,
其中也包含社會環境。
專家們提出:諸如“不可以”之類的警告儘管聽起來不順耳,
因而可能在孩子幼小的心靈裡引發挫折感、羞愧感等負面情緒,
但是在孩子社會化的進程中,
這些負面感到也未必是盡對不好的,
由於人的一生早晚都會遭遇到各種各樣的不如意甚至不幸事。
要害是,
家長要學會種種辦法,
使得這些負面感到在孩子心中不要存留太久,
即努力使孩子儘快恢復到正常、安靜的心態。
以下就是舒爾教授向家長們先容的一個行之有效的勝利例子
一天,
2歲的小吉茨正在房間裡轉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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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在牆角發現了一樣他認為“非常好玩”的物品——那是一個外形活象洋娃娃小腦袋的怪東西,
上面有個紅色的小眼睛在閃耀,
還梳著好多細長的小辮子。
這究竟是什麼玩意呢?想著想著,
小吉茨的手就不由自主地伸了過往,
由於他很想知道,
那些小辮子有沒有洋娃娃的小辮子那麼光滑、柔軟。
在一旁的母親發現了孩子面臨的危險,
一個箭步奔上前往拉回了他的小手,
並告戒道,
“吉茨,
這是電源插座,
是專門用來接通電器與電源的。
碰上它可危險了,
不過你還小,
可能還不能清晰什麼是觸電——就像小白兔遇上了大老虎,
可是會丟掉小小性命的!”接著母親又柔聲闡明說,
“那只紅眼睛就像十字路口的紅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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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的警告的意思是:可千萬別挨上我!”最後母親還告慰說,
“等你長大了,
自然可認為它梳理更多小辮子的,
但現在不行,
由於你還小,
你還得等上一些時光。
不過光是看看它不動手還是很安全的。
”最後,
母親便帶著孩子細心地“端詳”著這只“電老虎”,
看它的紅眼睛是如何閃耀明滅,
小辮子是如何梳理得如此整潔的。
就這樣,
孩子在短短的幾分鐘時光內,
就閱歷了興奮(開心腸發現了一件“新怪物”),
沮喪(聽到母親“不可以”的警告),
羞愧(由於自己差點闖了禍),
寬慰(待長大後可以挨近它),
最後再回到安寧(光看它不動手還是安全的)種種情緒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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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著井邊的轆轤做個不抱怨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