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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與老師是合作夥伴關係

從事幼教工作多年來, 耳邊總會聽到一些老師抱怨:“你看這個小朋友又交空白作業, 父母也不輔導輔導孩子寫作業”、“這位父母也不知道有沒有看過我們寫的‘家園手冊’, 幾個星期了也沒見父母在手冊上留一個字, 跟父母提醒過, 可手冊還是原封不動”、“你看這位父母急衝衝送孩子回園, 衣物也沒給孩子整理, 本想跟她講講孩子在園的事, 她卻說趕時間上班沒空”……

是呀!在生活中確實有些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父母, 父母們為了工作、生活, 顧了自己, 又顧不了孩子;有的認為孩子年齡小, 來幼稚園只是為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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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父母安心工作, 還有的認為孩子送到了幼稚園;就是老師的事情……

請在乎家園共育的必要性

過去, 父母為了工作、生活, 把教育孩子的責任一手丟給老師, 就一切不理了。 但現在, 隨著對家庭環境和家庭教育作用認識的提高, 家園共育的思想已逐漸受到人們的關注, 並已付諸實踐。 研究表明:在幼兒時期, 家庭對孩子的教育比老師還要重要, 沒有父母的模範和引導, 老師教得再好, 也是沒用的。 所以, 家園共育理應成為推動幼兒素質教育最值得重視的問題之一。

父母與老師應是合作夥伴

家庭和幼稚園是影響幼兒發展最主要的兩大環境, 父母和教師分別是這兩大環境的施教者。 從這個意義上說, 教師與父母本來就應該是一種平等合作的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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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幼稚園教師受過專業訓練, 並經常能學習新的教育理論、研究新的教育方法, 而父母從總體上說, 在這方面是比較欠缺的。 因此, 幼稚園有責任向父母宣傳科學育兒知識。 但父母從孩子出生後, 就看著他的成長, 對孩子的瞭解比教師要深刻得多, 並且在家庭教育實踐中, 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 這又是許多教師所欠缺的。 因此, 父母和教師應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 互相學習, 共同提高。 只有建立了平等合作的夥伴關係, 家園雙方才能互相溝通, 密切配合, 形成共育局面——這是實現家園共育的基本前提。

家園共育要掌握必要的方法

進行經常性溝通

實現家園共育, 需要教師與父母以兒童發展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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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經常性的雙向溝通。 教師要隨時向父母介紹孩子在園裡的生活、學習情況, 進步與不足;父母也要向教師反映孩子在家裡的表現與變化。 雙方相互商討、溝通, 取得共識, 有了共識才能做到共育。

瞭解幼稚園的教學

為了讓父母瞭解幼稚園的教育目標, 班上的教學網路內容, 教師可將班上的教學內容、周計畫貼在“父母園地”中, 向父母通報, 提示父母觀看, 並可給我們提出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或召開父母會、家訪、電話訪及時與父母溝通, 通過溝通雙方取得共識, 共同設計教育對策, 相互配合教育。

參與幼稚園教育活動

組織父母參與幼稚園教育, 是家園共育的重要方式。 要注意的是, 不能讓父母做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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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重在參與, 發揮父母這一重要教育資源的作用。

父母參與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如請各行各業、有才能和特長的父母, 到園來當“老師”——擔任員警、醫生、廚師等工作的幼兒的爸爸媽媽, 均可請進課堂給孩子講述、表演。 或者請父母們到班上與孩子們共同製作食品、手工, 一起開展遊戲、娛樂及體育競賽活動等等。

家園共育是非常重要的, 有了家和園的共同教育, 對孩子的健康成長, 博學多才和將來的人生道路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家園共育這條路是必須走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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