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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疑惑

世上最難的事情, 莫過於如何教導孩子。
《社會契約論》的作者, 偉大的盧梭, 曾寫過《愛彌兒》一書, 用充滿人道精神的筆墨, 記述了用愛心和理智來教育孩子。 我不知盧梭是否真有過類似的實踐, 照我看, 他的那些理論至少搬到現在是行不通的。 寫書總比真實地育人要容易。
我們對孩子說, 要熱愛小動物。 可是, 我們不免將那些動物弄到餐桌上, 告訴他這是腿, 腿是翅膀, 唯恐他不吃或少吃。 教育的結果是將它們吃掉, 大人見慣不驚, 孩子怎麼能理解呢?我的女兒, 看到好看的相思鳥, 第一個反應是叫我去把它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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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沒能耐和她講清楚, 雞可以殺而鳥不可以殺的道理。 大人們的道理實在經不起一個孩子的追問。 於是我想到, 大人的道理說到底很虛偽。
我們經常教育孩子要團結友愛, 樂於助人。 我深信, 孩子的天性中確有助人為樂的一面。 我所見過的最樂於助人的孩子, 將自己的所有好東西都無私地送給小朋友。 這當然引來大人的干涉。 大人能將其中的道理說明白嗎?能把既要尊重私有財產, 又要發揚社會公德的道理與尺度教給一個孩子嗎?事實上, 孩子獨立人格的確立, 正是從發現“我”開始的。 我的腳, 我的鞋, 我的床。 家長無法禁止他使用“我”這個概念, 又要他在某些場合忘記”“我”, 改為“我們”。 這可真是太難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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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教導孩子要充滿愛心, 又教導孩子要勇敢堅強。 作為原則, 這都無可挑剔。 在孩子間的實際衝突中, 一切教條都顯得蒼白無力。 女兒在托兒所受了傷, 我見了便問她怎麼傷的, 她說“小朋友咬的!”手腕上果然有牙齒的咬痕。
“你打他了沒有?”
“我沒有打他。 我告訴老師了。 ”
我想了又想, 覺得告訴老師實在不是一個辦法。 於是我說:“以後, 小朋友打你, 你也打他。 小朋友不打你, 你不可以打人家。 ”
我不敢說這樣的教育是對的, 但有什麼教育是十全十美的呢?我希望孩子不總是有一個作為裁判的老師跟著, 希望她學會自己解決問題, 並在其中學到勇敢和自信。 在他將來的生活中, 許多公道是要靠自己爭取的。 女兒有時也會說, “爸爸你幫我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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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說, “要打你自己去打, 爸爸不幫你。 ”再想想, 我能一輩子著她嗎?能有人幫她一輩子嗎?一輩子要人幫著, 算什麼回事呢?
在孩子們打鬧著遊戲的時候, 我不知道如何指導女兒。 是說“你一定要打敗他”, 還是說“實在打不過就逃”?在這種時候, 我乾脆什麼都不說, 任她去處理。 一想到要把那些相反的法則教給孩子, 我就心煩。
自己有了孩子, 才知道孩子也是會說謊的。 說謊總是出於一種需要, 出於無奈。 而時間長了, 就成了習慣。 晚上要睡覺了, 她說要小便。 坐在痰孟上東張西望東摸西摸, 半天不見真的動靜。 如此可以三番五次。 孩子是最聰明不過我東西, 她從實踐中知道, 只有說小便, 大人才可能讓她在睡覺時下地, 於是她就不自覺地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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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成為一種自覺, 因為撒謊的好處太明顯了。 有一天, 終於弄得我發了火, 我說:“不許你下床去小便了!”“這次是真的!”女兒說。 “那你就尿在床上吧, 我不許你下床了, 吵也沒有用的。 ”她見沒用, 不多久睡著了。
看著女兒的睡態, 我在想, 我真的能把她教成一個水晶一樣透明的人麼?我理應要她誠實, 善良, 正直。 可是, 僅僅這些就夠了麼?或者, 我能對她說, 不可以用說謊來謀利益, 但在必要時可以說假話保護自己?想到這裡, 不寒而慄。 一個父親居然教唆女兒說謊, 這還能想像嗎?
因為世界的複雜, 因為我們自身的矛盾, 因為懷有理想和信念, 因為對孩子的忘我的愛, 教一個孩子真是太難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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