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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媽媽溺愛孩子的十種行為

2017-05-16 2889

“溺”, 詞典上解釋為“淹沒”的意思, 被水所淹沒了就叫做“溺斃”。 如果爸爸媽媽的愛太多了, 那也會“淹沒”孩子的, 我們把這種情況叫做溺愛, 是一種失去理智, 對孩子有負面影響的愛。 接下來就跟大家說10種溺愛孩子的行為。

特殊待遇

家人給予孩子最高待遇, 給予特殊照顧, 比如給孩子吃“獨食”, 有好的東西就讓他一個人吃;如果孩子過生日了就一定要給他得買大蛋糕。 類似這種事情太多的話, 會讓孩子覺得自己是特別的, 總是高人一等, 這樣下去就會使孩子變得自私不關心別人。

過分注意

家人一直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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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過節, 有親戚朋友來也以孩子為中心, 圍著孩子坐一圈, 然後讓孩子表演節目, 不停地誇獎孩子。 這樣, 孩子就覺得自己是視線的中心, 所有的人都要圍著他轉, 如果別人忽視他了, 就會發脾氣, 還會出現嚴重的“人來瘋”現象, 讓爸爸媽媽不能好好和客人交流。

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平時輕易滿足孩子的要求, 給孩子很多的零花錢。 這種孩子肯定會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 不懂得吃苦耐勞。

生活懶散

隨便孩子睡到什麼時候, 孩子一直玩也不喊他, 要怎樣就怎樣, 睡懶覺, 不吃飯, 晚上看電視到很晚等。 如果一直這樣的話, 孩子長大後就會缺乏上進心、好奇心, 做事情沒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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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央告

求著孩子吃飯, 孩子不吃飯會拿很多東西誘惑孩子。 孩子慢慢地就會變得很彆扭, 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 以後會變得缺乏責任心, 聽不進去別人的勸告。 在以後教育孩子的過程中, 也沒有了威信。

包辦代替

對於要不要孩子做家務, 大家有的不同的看法, 有的說:“孩子這麼嬌貴, 怎麼捨得讓他勞動?”也有的說:“孩子現在還小, 做家務也做不好, 不如不做。 ”因此, 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 還要媽媽幫自己穿衣服, 這樣就算長大以後, 孩子也不知道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 孩子以後會變得非常懶散, 不會主動幫助他人。

大驚小怪

本來“初生牛犢不怕虎”, 孩子對於這個世界的任何東西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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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摔跤了的話, 站起來拍拍屁股繼續玩。 可是為什麼孩子慢慢地變得愛哭了? 這都是爸爸媽媽太愛孩子造成的, 孩子不小心摔了一跤就不允許孩子再玩了, 一直哄孩子, 最後就會導致孩子離不開爸爸媽媽。

剝奪獨立

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 不讓孩子一個人出門, 有小朋友來找她玩, 只允許在家裡玩。 更有甚者, 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 走到哪都帶著孩子, 含在嘴裡怕融化。 總是這樣保護著孩子, 會讓孩子以後變得越來越膽小, 沒有自信心, 養成依賴心理, 在家裡面趾高氣昂的, 到外面就膽小如鼠。

害怕哭鬧

孩子不開心的時候, 吵鬧的時候, 爸爸媽媽只能哄著孩子。 遇到孩子不順心的時候就只能哄騙, 投降, 依從, 遷就。 這樣的父母是不合格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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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只會打罵孩子的話, 對孩子也會有不利的影響, 讓孩子從小就變得很任性, 不懂得顧及他人的感受。

當面袒護

爸爸對孩子很嚴格, 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媽媽就會跳出來保護孩子。 有的父母教孩子, 爺爺奶奶也跳出來阻擋, 這樣一來, 就白白損失了教育孩子的機會。 孩子會慢慢變得沒有是非觀念, 變得性格扭曲, 家庭人員之間也會因為教育孩子的方式而產生分歧。

以上的實例只是比較普遍的, 不一定每種情況都有, 但是總會有幾種, 爸爸媽媽要學會用科學的愛來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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