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生理現象, 還有什麼規矩可做呢?
許多家長會覺得不可理解。 但是, 從各大醫院兒童保健門診中小病人的就診情況看, 小兒的睡眠問題顯得越來越突出。 而且, 絕大多數孩子的睡眠障礙與其不良的睡眠習慣、與家長的錯誤引導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 因此, 為使寶寶從小養成良好的睡覺習慣, 還得“做規矩”。
規矩一:固定的作息時間
理由:制定規律的作息時間, 每天在同一時間上床和起床(即使週末和節假日也不例外), 是養成良好睡眠習慣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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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說, 充足的睡眠需求可分成兩個階段, 主要時段是晚上, 次要時段在白天。 0~1 歲的孩子, 需要的總睡眠時間為13。 75~14小時;18個月的孩子, 需要13。 5小時;2歲的孩子需要13小時;3歲的孩子需要12小時;4歲需要11。 5小時;5歲需要11小時;6歲需要10。 75小時。 午睡則作為夜間睡眠的補充, 兩歲約為2小時, 到5歲減少到1。 5小時, 學齡期的孩子基本不需要白天睡眠了。
實施辦法:
1、每天總的睡眠時間不要超過兒童的生理所需。
2、盡可能減少孩子在床上玩耍的時間, 等小兒昏昏欲睡時再讓他上床。
3、如果小兒夜間睡眠品質不佳, 可以適當減少30分鐘的睡眠時間。 該方法既不會影響小兒白天的精神狀態, 又可促進孩子夜間的平穩睡眠。
規矩二:改掉不良的入睡習慣
理由:許多家長為了讓孩子儘快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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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1、在嬰幼兒思睡但又沒有完全睡著的時候將其抱到床上, 讓其獨立入睡。 如果家長在寶寶出生後即開始給他的睡覺做規矩, 通常比較容易建立良好的入睡習慣。
2、如果一旦不良的入睡習慣已經養成, 寶寶必須依賴這些助睡方法才能入睡的時候, 父母就需要通過“漸進式干預”的方法對其睡覺做規矩。 剛開始時, 寶寶可能會因為一時無法習慣在沒有“説明”的情況下自行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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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嬰幼兒來說, 父母的看望非常重要。 因為如果父母在孩子醒後任其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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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矩三:與孩子分床睡
理由:當小兒長到2~3歲, 睡覺的場所從嬰兒床換成了小床(或者仍睡在嬰兒床上, 但已經能爬出嬰兒床, 嬰兒床的欄杆已經不能限制兒童的活動了)。 這類兒童往往會在每天晚上就寢時向父母提出許多要求, 如要喝牛奶、要父母講故事給他聽、要看電視等。 總之, 為了引起父母的關注, 他們會想盡辦法拒絕留在床上, 造成就寢困難。
實施辦法:
1、儘量使孩子與父母分開睡, 因為父母和孩子離得越近, 就越難拒絕孩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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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宅條件好的, 可以與孩子分室而居;住宅條件較差, 無法提供給孩子單獨一間房的, 可以用一個低矮的“小門”(不能提供手腳易攀爬的尼龍網格或直柵欄門), 使孩子與父母相對隔離。 剛開始時, 孩子也許會哭鬧, 最初的兩晚可能會在緊靠門的地方睡著。 但數天之後, 他們的緊張即會消失, 自行上床入睡, 而且晚間很少夜醒, 有的兒童甚至會在就寢時提醒父母關門。
助眠方法
1、臥室內保持安靜, 光線不能太亮, 尤其應避免清晨陽光過早照射到孩子的臥室。
2、環境溫度要適宜(29℃左右的環境溫度是睡眠時的最佳溫度)。
3、睡前進食少量牛奶及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