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時30分左右,
環衛工人在龍江路路邊的花壇打掃衛生時發現一名已死亡的棄嬰。
嬰兒被遺棄時是死是活?家人又為何將其遺棄?這一切有待警方調查。
記者趕到時,
發現棄嬰區域已經被控制起來,
三四名警員正忙著調查取證。
據瞭解,
發現棄嬰的是幾名環衛工人。
記者在現場看到,
包裹嬰兒的只有一床很薄的床單,
對於嬰兒的情況也沒有留下任何說明。
“孩子很小,
頂多只有幾個月大。
太可憐了,
我沒敢再多看,
也不知道是男孩還是女孩。
”環衛工人告訴記者,
對於這個已經死去的嬰兒,
大家有著很多的猜測。
Advertisiment
警方表示, 根據《婚姻法》規定, 直系血親(母子、父子)之間具有贍養的義務, 而《刑法》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 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情節惡劣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按《刑法》有關規定, 如果將嬰兒遺棄于沒有行人或人跡罕至的地方, 其行為則嚴重侵犯甚至剝奪了棄嬰的生存權, 還涉嫌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