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孩子也要有技巧

家長獎勵孩子要有技巧, 大致分為五個原則, 少獎為佳, 獎態度不獎分數, 一諾千金, 獎品適當, 價值適中, 精神鼓勵為主, 物質享受為輔。

獎態度不獎分數。

大多數家長是以分數或者名次來設定獎項和決定是否獎勵, 其實最好的方法是根據孩子的學習態度進行獎勵。 因為從長遠看, 態度和努力的程度比一兩次的分數更重要。 而且考試會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如卷子的內容對每個人的適應性, 孩子複習題目的"機遇"性等, 所以並不能真正反映其學習的努力程度和效果。 用分數和名次作為獎勵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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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出現孩子已經非常努力, 但因為一些偶然因素而沒有達到設定的獎勵目標, 結果反而會打擊孩子的學習積極性。

少獎為佳。

適當時候、適當次數的獎勵, 就相當於給發動機加油, 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但切不可太濫。 獎的頻率太高, 其刺激作用就會逐步下降, 要想發揮其作用, 就必須不斷加碼, 以滿足孩子迅速擴張的胃口。 而更為嚴重的是會引導孩子為了得到獎勵而學習, 不能產生真正的動力。 因此, 在滿足孩子必需的學習用品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 要逐步減少獎勵的次數, 最佳境界就是沒有獎勵。

精神鼓勵為主, 物質享受為輔。

很多家長給孩子的獎勵是以物質享受吃、穿、玩為主, 這樣的弊端是將孩子的目標引導到享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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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學習用品, 特別是書籍才是最好的獎品。

一諾千金。

如果和孩子有了約定, 比如有的家長是定考多少分, 有的家長是定考到第幾名, 就一定要兌現。 如果孩子達到了約定的要求, 就要堅決獎勵, 做父母的不兌現自己的承諾, 就會嚴重挫傷孩子的學習熱情, 更為嚴重的是給孩子樹立了言而無信的榜樣。 如果孩子沒有達到設立的目標, 也不可遷就, 形成討價還價的習慣。 與其怕影響孩子的情緒而改變初衷去遷就他, 還不如沒有這樣的約定。

獎品適當, 價值適中。

獎勵的價值不要太高, 其價值和獎品要與孩子的年齡、取得的成績等等相適應。 有些家庭由於形成了獎勵並不斷加碼的習慣, 常常給孩子價值過高和不適當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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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反而會害了孩子。 比如有的家長因為孩子某次考試滿分, 就給孩子買電腦買遊戲機, 結果孩子玩物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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