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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的人格特徵

我們怎樣解釋人格

心理學已產生了許多關於人格的定義。 據美國心理學家澳爾波特1937年統計, 人格定義已達50多種, 現代定義也有15種之多。 也許讀者會說, 這麼多定義, 如果不是專門的研究人員, 我們還有希望瞭解什麼是人格嗎?其實, 那麼多具體的定義對我們來說無關緊要, 可以統統不管, 簡單地說, 每個人的行為、心理都有一些特徵, 這些特徵的總和就是人格。 人格特徵可以是外在的, 也可以是隱藏在內部的。 我們從獨生子女的外部行為, 來看獨生子女的道德表現、個人興趣等, 又通過專門的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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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他們心理內部的人格需要(如是否有成就需要或攻擊性需要等)、自我接納程度和學習需要。 比如:在調查中, 如果一個孩子告訴我們, 他經常感到學習的快樂, 或總想弄明白不懂的問題, 我們會判斷這個孩子認知需要非常強烈;如果一個孩子告訴我們, 他不滿意自己的學習狀況、性格, 經常感到別人對自己不重視, 或好像自己在各處都不能起作用, 我們會判斷這個孩子自我接納程度較低。 認知需要被視為健康人格之一, 而自我接納程度較低被視為人格障礙之一。 在我們的研究中, 類似這些都是人格的內容, 它們從不同層面表現了獨生子女的人格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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