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去幼兒園接然然放學, 老師說然然很聰明, 學什么都很快, 就是上課的時候坐不住, 總愛在教室里亂跑, 請媽媽回家加強教育。 晚飯后, 媽媽問然然, 為什么在教室跑來跑去?然然回答說:“不知道。 ”問了半天, 也找不出坐不住的原因。 媽媽決定不再追究原因, 而直接采取行動, 讓然然不再亂跑, 并與他協商后訂了一份“口頭協議”。
協議非常簡單, 就是每周日晚上, 然然從自己收藏的模型車里選出五輛車交給媽媽, 由媽媽保管, 放在然然拿不到的地方。 每天晚上, 只要老師說然然沒有在上課時隨意走動,
Advertisiment
這招很靈驗, 然然果然一周表現良好, 周日媽媽就帶著他去買了一輛“大卡車”。 第二周, 媽媽沒有再扣壓他的玩具, 只說然然如果表現好, 就依然獎勵車子。 一個月后然然開始淡忘了, 媽媽又只好重新實施先行扣壓的方法。
我來點評
浙江省杭州市俞一文:4歲前的寶寶, 容易興奮和沖動, 常常不自覺打擾他人, 做事注意力集中時間短。 不過這些會隨著年齡增長, 漸漸改善。
要讓寶寶了解幼兒園的規矩, 講道理是沒有用的。 只有在他站起來時, 老師制止他, 多次以后寶寶才會知道上課時不可以隨意走動。
Advertisiment
沒收寶寶心愛的玩具, 是最能讓寶寶加強記憶的懲罰方式之一, 比打罵有效得多。
對于三四歲的寶寶, 記憶力雖然強但還是很容易轉移。 當他專注于一些事情時, 考慮問題就沒那么全面了。 所以常常會忘記自己的承諾, 爸媽應該常常提醒。
編后語:除了物質懲罰以及獎勵外, 應該輔以精神鼓勵, 將物質懲罰獎勵和精神鼓勵結合起來, 當孩子出現好的行為時, 父母和老師要給與積極的表揚, 這會強化寶寶的這種好行為, 教育效果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