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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是孩子的工作

遊戲的重要性在大人的眼光裡, 總認為孩子到處跑跳是頑皮搗蛋、不聽話的舉動, 所以每次看到孩子跑就要予以喝阻, 甚至命令孩子要安安靜靜地坐著不准亂動。 孩子天性活潑好動, 若強制他們不能遊玩, 可能影響他們身心的發展。 孩子不像大人需要工作, 所以遊戲玩耍在生活上就成為他們的一個重心。 從兒童發展的研究方面來看, 遊戲可以說就是兒童的工作, 其意義與價值是頗為廣泛的。

在生理發展方面:遊戲提供兒童運動的機會, 可以促進身體的健康。

在情緒發展方面:適當的遊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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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帶給兒童快樂、愉悅的情緒, 發展樂觀進取的個性。

在心智發展方面:遊戲可以增加兒童的知識, 引發想像、創造的能力。

在社會行為發展方面:遊戲可以提供兒童與玩伴接觸的機會, 學習合作、互助、團結等品德。

從各方面的發展來看, 遊戲對孩子的確有著莫大的價值。 做父母的, 不僅不應忽視孩子的遊戲, 還要時時主動關心孩子遊戲的內容, 隨時給予鼓勵或指導, 讓孩子在遊戲的過程中, 快樂而自然地得到德、智、體、群各方面的發展。

父母參與遊戲時需注意的事項一二歲前幼兒的發展通常是一個人玩;以自我為中心, 有佔有欲;會有“連續但漫無目的”的動作, 能看、聽、感覺;會抓、握東西;能將東西拆開、組合、拿出、放入;能爬行、投擲和跳躍;具有強烈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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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期為他準備的玩具可以是:便於投擲、抓握的柔軟玩具;不易破損的玩偶、娃娃;鈴鐺、音光盒;可供堆積的積木, 及可以攀登或爬進爬出的硬紙盒或木箱;塗鴉用的蠟筆、剪貼簿;能組合的汽車、火車、船等。

二三至五歲幼兒的發展喜歡和其他人一起玩;大肌肉的運用很靈活, 漸能控制精細的動作;喜歡朝著一個目標爬、跳或跑;需要有“自己動手”的機會;很難分辨事實和想像;對事情只有模糊的認識;喜歡扮家家酒之類的遊戲。 此時期為他準備的玩具有:訓練肌肉的玩具, 如爬竿遊戲、跳馬遊戲、小三輪車、大球和大型積木;發展心智的玩具, 如八至十二片的拼圖, 養魚或栽培植物, 以及磁鐵、望遠鏡、萬花筒等科學性玩具;扮家家酒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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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易洗不易破損的娃娃, 各種家庭用具, 像烹飪用具、園藝用具、洗衣用具等, 百寶箱、玩具火車、飛機、卡車、汽車等交通工具;表達情感的玩具, 如布偶或木偶、黏上、沙堆、臘筆、畫紙、釘子、槌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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