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環境能否影響遺傳的問題, 這也是早已由醫學家特別是生物遺傳學家、生物化學家的科學研究所證實。 環境中的不同類型的刺激如X線、紫外線、高溫, 都可以影響遺傳的改變, 藥物進入體內通過改變體內內環境的成分、性質, 也可以影響遺傳。
遺傳對人的智力影響是客觀存在的,
一般調查表明,
父母智力高的,
子女智力往往也比較高:父母智力平常,
其子女智力一般;父母智力有缺陷,
子女也可能有智力發育不全。
但是,
誰也不能否認環境對智力有影響。
如,
“狼孩”,
自幼被狼掠走哺喂長大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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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智力而言, 遺傳僅僅是為其提供了上下限度, 即智力發展的高低的可能性。 對大多數人來說, 胚胎發育時期孕婦營養狀況、精神狀態和對胎兒實施胎教等措施的有或無, 以及出生後的餵養好壞、環境如家庭與社會的影響、個人學習和實踐的狀況, 綜合影響其智力的高低。 遺傳(特別是指智力上的遺傳)的可塑性較大, 而環境(包括母體內外的各種環境因素)就是塑造一個人的智力的力量。 正是這種原因, 人們能夠見到這樣的現象:一對智力水準一般的勞動者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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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 使我們深刻認識到, 胎教是優生工作中打基礎的工作。 通過胎教, 使胎兒大腦發育更好一些, 為出生時塑造一個較好的先天的有智力開發前途的孩子。 然而僅做這些還遠遠不夠。 出生後的合理餵養和充分的營養供給, 以及出生後的教育訓練, 都是保證充分開發先天智力基礎的必要條件, 是使胎教嬰兒繼續教育成才的必經之路。 否則, 就像一個音樂世家的子弟被放到一個沒有音樂的環境中, 他永遠成不了音樂家一樣。 歷史上也有先天的條件好, 後天“不用而廢”了的早慧兒。 如控制論的先驅維納曾在自傳中寫道:與他一起被稱為“神童”的三四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