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醫生認為曾經剖腹的產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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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隨著醫療技也日益發達, 各種新的研究資料證實, 醫界又提出剖腹產後的順產不應該與子宮破裂畫上等號的證據。 但由於結論仍存在爭議, 曾經剖腹產的女性大部分不願意再冒險嘗試自然產, 因此, 第一次剖腹產術後再孕的准媽媽, 在第二次分娩, 絕大部分仍然選擇了剖腹產。
溫馨提示:
如果准媽媽的第一胎並非因醫學原因而剖腹, 而又希望可以嘗試自然產, 那麼第二次分娩, 在醫生的同意和指導下, 仍然可以嘗試自然分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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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一次剖宮產後, 剖腹產術後再次懷孕分娩, 至少應該2年以後。 這是因為:分娩後, 短期內子宮壁刀口不一定會癒合得很好, 加之瘢痕使刀口缺少彈性, 不牢固, 在妊娠晚期或分娩時容易發生瘢痕裂開, 致使子宮穿孔或破裂, 導致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 為使刀口長得更趨於完好, 最好2年以後再懷孕分娩, 以使刀口處的瘢痕組織癒合得更好, 減少再次分娩時的危險。 其次, 剖腹產之後的第二次分娩, 准媽媽應更小心一些, 隨著懷孕月份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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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經常發現不少新媽媽有這樣的疑問:剖腹產後一年, 又意外懷上的寶寶, 想把寶寶留下來, 但又怕有危險。 其實, 對於剖腹產的媽媽, 如果計畫生二胎的, 最好相隔兩年以上, 因為出意外的代價實在太大, 子宮破裂, 甚至會影響寶寶和媽媽的生命安全。 為了保護自己的身體, 在兩年內這段時間, 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