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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健康寶寶 孕媽必做三個檢查

當今社會, 基本上每對夫妻都只能生育一個孩子, 系統而全面的孕期檢查准是媽媽和胎兒健康的重要保障, 尤其是其中的三個檢查更是重中之重, 直接關係到胎兒今後的健康。 因此, 准媽咪更是需要認真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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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領育網

一、不同孕期的例行檢查

一般說來。 整個孕期的產前檢查一般來說包括以下內容:早孕保健, 產前初查, 產科複查, 其他必要的檢查, 孕晚期保健指導。 定時做好產檢能夠及時發現母胎的異常情況, 防止妊娠特發性疾病、內科疾病、傳染病的發生, 保證孕期平安、順利。

1、懷孕早期

孕早期是指准媽媽孕周在12周以內。 一般這個時間內, 通常也是准媽咪得知自己懷孕的好消息之後的第一個檢查。 准媽媽的第一次全面檢查的時間是懷孕滿3個月, 也就是14周的時候。

2、懷孕中期

准媽媽孕周達到13周後進入孕中期。 孕中期准媽媽需要每4周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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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特殊檢查, 准媽媽一定要吃完早飯後再來醫院檢查。 准媽媽在孕16~18周與孕32周會進行血常規檢查, 這時准媽媽就需要空腹到醫院準備檢查。

3、懷孕晚期

通常懷孕晚期, 也就是28周以後需要每兩周檢查一次, 36周以後則每一周檢查一次。 這一時期檢查重點是常規檢查與胎心的監護。 在孕34周的時候, 媽媽需要到醫院進行胎寶寶生物物理評分預測量臍動脈血流。

二、血糖監控, 躲開高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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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領育網

懷孕期間, 准媽咪由於懷孕時激素的變化, 發生糖尿病的機會會大大增加。 而孕期的高血糖會導致胎兒過大, 甚至可能導致死胎或畸形。 但如果孕媽及時發現, 糖尿病可以通過控制飲食或是注射胰島素控制。 在24-28周, 孕媽一般要做一個糖尿病篩查試驗。 醫生會讓你喝下含50克葡萄糖的糖水, 喝完後1小時抽血檢測血液裡的血糖值。 如果≥7.8毫摩/升(或140毫克/分升), 則說明篩查陽性, 需進一步進行75克或100克葡萄糖耐量試驗, 以明確有無妊娠糖尿病。

注意事項:

1、糖篩抽血前3天按正常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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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節食, 以免影響檢查結果。

2、從喝完葡萄糖水開始記時1小時, 然後抽血, 抽完靜脈血後方可進食。

三、唐氏篩查, 摒除先天缺陷

圖片來源:領育網

先天愚型是嚴重先天智力障礙的主要原因之一, 每一個懷孕的婦女都有可能生出“唐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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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資料表明, 生唐氏兒的幾率會隨著孕婦年齡的遞增而升高。 唐氏篩查是用一種簡便, 經濟, 對胎兒無損傷的方法查找出孕婦中懷有先天愚型胎兒的高危個體。

在孕媽懷孕第14—20周的時候, 醫生會對孕媽們抽取血清, 檢測母體血清中甲型胎兒蛋白和絨毛促進腺激素的濃度, 結合孕婦預產期、年齡和采血時的孕周, 計算出“唐氏兒”的危險係數。 當婦女35歲或以上時, 這一檢查能發現約80%的唐氏綜合症、18三體症、神經管畸形的胎兒。

注意事項:

在產前篩查時, 孕婦需要提供較為詳細的個人資料, 包括出生年月, 末次月經、體重、是否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雙胎, 是否吸煙, 異常妊娠史等, 由於篩查的風險率統計中需要根據上述因素作一定的校正, 因此在抽血之前填寫化驗單的工作也十分重要。

四、B超檢查,掌握胎兒實況

圖片來源:領育網

正常情況下,接受此項檢查的最佳時機是在孕期18到20周,大多數的胎兒可能發生的問題都可以在此期間被認出。它可以看到胎兒的軀體,頭部,胎心跳動,胎盤,羊毛和臍帶等,可以發現胎兒是否存活,是否多胎,甚至還能鑒定胎兒是否畸形。

第二次B超檢查一般是在孕28-30周,此時可以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是否有體表畸形,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又進一步的瞭解。

第三次是在孕37-38周,此時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胎盤成熟度,有無臍帶繞頸等,由此選擇分娩方式,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注意事項:

1、B超時間不宜過早。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做B超,孕前期若過早做B超,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發生畸胎或死胎。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則屬例外。

2、B超檢查不是越多越好。過多B超檢查,由此產生的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兒發育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因此在抽血之前填寫化驗單的工作也十分重要。

四、B超檢查,掌握胎兒實況

圖片來源:領育網

正常情況下,接受此項檢查的最佳時機是在孕期18到20周,大多數的胎兒可能發生的問題都可以在此期間被認出。它可以看到胎兒的軀體,頭部,胎心跳動,胎盤,羊毛和臍帶等,可以發現胎兒是否存活,是否多胎,甚至還能鑒定胎兒是否畸形。

第二次B超檢查一般是在孕28-30周,此時可以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是否有體表畸形,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又進一步的瞭解。

第三次是在孕37-38周,此時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胎盤成熟度,有無臍帶繞頸等,由此選擇分娩方式,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注意事項:

1、B超時間不宜過早。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做B超,孕前期若過早做B超,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發生畸胎或死胎。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則屬例外。

2、B超檢查不是越多越好。過多B超檢查,由此產生的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兒發育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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