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生育保險同女性一樣,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 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法》規定, 只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不分男女, 均應參加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聯繫單》是女方享受生育保險報銷憑證, 人口計生部門受市人社局的委託為妊娠後繳納生育保險的婦女辦理《生育保險聯繫單》;
如果夫妻均為初育, 妊娠後可在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辦理, 需提供: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名簿、女方單位職工婚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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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狀況證明》是本地戶籍夫妻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憑證和為孩子申報戶籍用的, 除了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 如果是集體戶口的, 還須提供戶口掛靠單位同意所生育的孩子戶口報入的證明;
如果集體戶口掛靠單位不同意所生育的孩子戶口報入, 則辦理《生育聯繫單》(作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憑證), 或辦理《流動人口一孩服務登記單》, 或也可回男(女)方戶籍地辦理生育第一個孩子的證明。 但是, 不影響女方享受生育保險保險。 如果非初育(含一方), 須向女方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申領《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