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國務院延長產假延長至14周, 本來對在職的女員工來說是件好事, 然而職場女性們不僅沒有高興, 反而擔憂產假繼續延長, 會導致丟掉工作。 也令尚未工作的女性忐忑不已, 生怕受到職場歧視而找不到工作。
11月21日, 國務院法制辦公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規定, 將女職工產假由90天增至98天。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 其工資或生育津貼及生育、流產的醫療費用, 所在單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 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 由用人單位支付。
保護越大 歧視越大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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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在談到找工作面試, 都曾遇到諸如是否結婚, 是否已育, 近期打不打算生育等問題, 回答是回答了, 至於信還是不信, 還是用人單位說的算, 甚至有些單位在合同上明確寫出在固定一段時間內, 女員工不能生育, 否則不保障其一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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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打破這種職場歧視並確實的執行好政策, 那麼這種保護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讓女性的權益流失的更多。
從母嬰健康來看, 產假6個月最合適現在男女都是晚婚晚育, 要孩子大多在30歲左右, 為了產婦及嬰兒的健康, 6個月產假最為合適。 又網友指出一些外企很多產假早就休半年了, 而且世界衛生組織也倡議母乳餵養至少半年, 純母乳餵養至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