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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檢查

產前檢查(Prenatal Care)是指為妊娠期婦女提供一系列的醫療和護理建議和措施, 目的是通過對於孕婦和胎兒的監護, 及早預防和發現併發症, 減少其不良影響。 在妊娠期間獲提供正確的檢查手段和醫學建議, 是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圍產兒死亡率的關鍵。

它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檢查內容:

一、詳細詢問病史

內容包括年齡、胎產次、職業、月經史、瞭解初潮年齡及月經週期;若為經產婦, 應瞭解以往分娩情況, 有無難產史、死胎死產史、分娩方式、末次分娩或流產日期、新生兒情況, 旣往有無高血壓、心臟病等;本次妊娠過程出現早孕反應的時間、程度、有無發熱、病毒感染和其他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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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情況等;丈夫健康情況、雙方家族中需要注意有無出生缺陷和遺傳病, 對於相關的疾病需要進行記錄。

二、推算預產期

一般根據末次月經推算, 須注意月經不規律的孕婦, 由於排卵時間的異常而不能機械推算預產期, 可以根據早孕反應出現的時間、胎動開始的時間、宮底高度等進行判定, 必要時需要行B超核對孕周。

三、輔助檢查及其臨產意義

1、 血常規:孕婦血液稀釋, 有貧血及白細胞升高的可能。

2、 尿常規:孕期尿常規與非孕期一致, 但由於陰☆禁☆道分泌物增多可能會對於結果有一定的干擾;在孕中晩期需要注意尿蛋白的情況。 每次產前檢查的時候均需要進行尿常規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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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肝腎功能檢查

4、 梅毒血清學檢查:所有孕婦均需要進行, 凡陽性者在孕期需行規範治療, 以阻斷母胎垂直傳播。

5、 乙型肝炎檢查:乙肝孕婦可以通過母胎傳播而導致新生兒乙肝病毒感染。

6、 ABO及Rh血型檢查

7、 HIV (愛滋) 等傳染病篩查

8、 妊娠期糖尿病篩查:要求在孕24至28周進行, 若診斷妊娠糖尿病則須監測及治療, 以降低母胎併發症及減輕對母兒的遠期影響。 對於高危妊娠的孕婦, 可以依據情況提前進行篩查或者重複篩查。

9、 孕婦血清學篩查

10、 超聲檢查:是孕期最為重要的檢查項目, 在孕7~8周檢查有助於判斷是否為宮內妊娠及是否為活胎、胚胎個數及驗證預產期等;孕11~13+6周, 在確定準確的孕齡的同時測定胎兒頸部透明層厚度 (NT);在孕18~24周進行超聲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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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胎兒各器官的結構和羊水量最適合系統超聲檢查, 全面篩查胎兒有無解剖學畸形, 系統地檢查胎兒頭顱、顏面部、脊柱、心臟、腹部臟器、四肢、臍帶等結構;妊娠30~32周的檢查, 是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胎盤位置及胎兒先露等。 若孕期有合併異常情況, 則鬚根據專科醫生意見增加超聲檢查次數。

11、 電子胎心監護

12、 心電圖檢查

13、 還有一些特殊的孕期檢查, 如產前診斷、有創性的產前檢查諸如絨毛膜穿刺、羊水穿刺及經皮臍血血管穿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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