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最好什麼時候開始做?為了保護孕婦和胎兒的健康, 便於醫師及早瞭解孕婦的全面情況和發現潛在的不利於妊娠和分娩的各種因素, 受孕後最遲不要超過3個月就應該到醫院做第一次產前檢查。
產前檢查最好什麼時候開始做?產前檢查檢查什麼?
檢查時醫師要詳細詢問孕婦以往月經週期和全面健康情況, 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這次懷孕的頭兩個月內有否患過病毒性流感或出過風疹?是否近親結 婚?雙方直系親屬中有否患有遺傳病、高血壓病或糖尿病的人?有沒有生過畸形兒?有沒有對某種藥物過敏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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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般性的疾病, 如輕度貧血, 服藥和加強營養後即可得到早期治癒。 如果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有較嚴重的不適於妊娠的疾病, 可以及早採取人工流產方法終止妊娠, 以免使孕婦發生難以挽回的健康上的損失, 或威脅母子生命。
產前檢查
產檢的內容有:
瞭解情況 除姓名、年齡、職業、結婚年齡、胎產次、末次月經及懷孕經過外, 還應詢問孕早期有無病毒感, 其它感染, 用藥, 接觸放射線史, 胎動時間以及既往患病史、手術史和家族的遺傳病史等。
全身檢查 全身系統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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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情況 觀察腹部形態、大小、有無浮腫, 並測量腹圍和宮高;觸摸胎位, 孕30周以上異常胎位應積極矯正;多普勒聽胎心, 胎心率120~160次/分為正常;孕7個月時做骨盆測量, 以估計胎兒分娩方式。
常規化驗 包括血常規及血型、尿常規、肝腎功能, 空腹血糖、艾滋、梅毒等傳染病的篩查、各種肝炎病毒的篩查, 酌情做某些特殊檢查。
胎兒監護 主要是對高危妊娠者做胎兒監護, 如妊高征、過期妊娠、糖尿病合併妊娠等, 如無合併症孕36周後常規監測。
以上就是對產前檢查最好什麼時候開始做?的介紹, 專家提醒孕婦一定要重視產前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