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項目有哪些?產檢有哪些注意事項?准媽媽們要認真對待每一次檢查, 尤其是產前檢查, 因為這關係到快要出生寶寶的健康, 所以不容忽視, 那麼, 產前檢查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產前檢查
通過產前檢查, 能夠及早發現並防治合併症(孕婦原有疾病如心臟病)和併發症(孕期後發生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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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懷孕後12周應做體檢, 為了自己和寶寶健康, 孕期女性一定要定期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
但是, 盲目的檢查是會“打擾”胎兒的
准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 又沒有什麼經驗, 很容易過度緊張, 這樣對孩子的發育不利。 產檢也應適時適度, 孕期產檢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安排。 盲目、頻繁地做B超檢查, 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必要的“打擾”。
那麼孕婦到底要做幾次B超、選擇在哪個孕周做才合適?這些都要由醫生根據各人的具體情況而定, 沒有絕對的規定。 但是, 醫生推薦和建議全妊娠期無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聲檢查, 時間點和檢查的主要“看點”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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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超聲檢查:在孕6~8周, 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 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聲檢查:在孕11~14周, 主要是做胎兒NT測量, 結合孕婦血清血檢查, 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第三次超聲檢查:在孕18~24周, 主要是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 包括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 此次超聲檢查尤為重要, 因為, 胎兒發育至這個時期, 胎兒在子宮內所占的空間不太多, 活動的空間較大, 胎兒的活動較為舒展, 超聲可以通過多個觀察角度觀察到胎兒大部分的器官形態結構, 篩查排除胎兒畸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