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個健康寶寶是所有夫婦的夢想, 然而事情總是會有一些讓人出乎意料的。 優生優育需要的是計畫懷孕的夫妻共同努力的, 為了能夠生個健康寶寶, 孕期檢查是准媽媽們不能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 不過, 有時候也挺呐悶的, 為什麼產前檢查檢查不出畸形胎兒呢?
在所有的受檢孕婦中, 有近八成的孕婦對產檢知識不甚瞭解, 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生育知情權, 導致所有的檢查項目、檢查結果不得不對醫院被動地聽之任之;而篩查出有問題的高風險孕婦中, 又有一半因擔心做羊水穿刺、臍帶血提取等診斷有流產、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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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原因
1、對孕產知識多數有盲區
“產前檢查是很重要, 可要讓我具體說都檢查什麼專案、各個專案是針對什麼情況、檢查結果說明什麼問題, 我還真說不上來。 ”在一家產科醫院待產的林女士說。 而孩子已經滿1歲的劉女士則表示, 直到現在她也搞不懂“唐氏篩查”究竟是篩查什麼, 甚至將此與糖尿病檢測混為一談。
產科專家解釋, 目前已經有90%的女性在懷孕後會主動到醫院要求產前檢查, 而農村產婦對這方面的意識相對較低, 但也有30%的孕婦會主動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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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風險產婦常放棄診斷
據瞭解, 產前篩查只是將胎兒病發範圍縮小, 只是檢測出風險值的高低, 一旦風險值超標, 必須要進行產前診斷才能確診。 在一般情況下, 產婦15周到20周時要做產前篩查, 看看胎兒是否有心臟病、腦積水、內臟外翻、唇齶裂等畸形的現象, 而在孕婦22周到26周時, 則要做超聲診斷, 這個診斷主要就是檢查胎兒是否有形體上的殘疾, 經過這兩次篩查後嚴重的畸形一般都能檢查出來。 但真正查出胎兒有問題的高風險孕婦, 實際上卻有一半放棄了進一步的診斷。
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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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育知情權常被人忽略
不論在哪家醫院就診, 一旦被婦幼保健院診斷為高風險, 會立即把孕婦“召回”。 按照《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規定, 在發現胎兒異常的情況下, 經治醫師必須將繼續妊娠和終止妊娠可能出現的結果以及進一步處理意見, 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孕婦, 由孕婦夫妻雙方自行選擇處理方案, 而且方案需要院方和夫妻雙方共同簽署知情同意書。 一旦檢測出染色體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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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產前檢查中, 很多孕婦並不知道自己還享有“生育知情權”, 對此專家表示, 醫院有告知的義務, 包括什麼時間做檢查, 做什麼檢查, 檢查結果, 處理風險等, 對於不熟知產檢知識的, 醫院有義務做解答。 此外, 產婦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裡做相應檢查, 一旦錯過了就很難檢測出。
醫生提醒:產前診斷是有效預防出生缺陷的措施之一。 一些先天性缺陷如神經管畸形、先天愚型, 雖屬遺傳性疾病, 但受環境因素影響較大, 發生有一定的隨機性, 所以孕婦做產前診斷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