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是以妊娠在28足周後至37足周前而中斷妊娠為主要表現的疾病。 多數的早產都發生于自然發生的或是偶然發生的產前陣痛之後, 那麼, 產前陣痛是早產的徵兆嗎?
產前陣痛是否帶有危險因素是很難判斷的, 但是一些帶有危險因素的婦女並沒有產前陣痛, 而另一些帶有未知的危險因素的婦女卻發生了預產期前的陣痛。 專家說自發的產前陣痛常為多種因素聯合作用的結果。
對於一個自發性的產前陣痛來說, 最常見的醫學危險因素是:懷有雙胞胎, 三胞胎或多胞胎, 這些皆可造成早產和醫療合併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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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早產的原因有:
1、在妊娠的第四至六個月期間出現陰☆禁☆道流血
2、泌尿系感染或生殖系統感染, 包括陰☆禁☆道感染
3、年齡小於18歲
4、孕婦的體重身指數較小
5、懷孕期間吸煙
6、頻繁的子宮收縮
其他增加產前陣痛的危險因素包括:
1、應用可卡因或麻黃堿類藥物
2、羊水過多
3、超聲顯示顯著的宮頸短縮
4、與自發性產前陣痛有關的不常見的因素包括:
5、宮頸直到預產期還閉合不全(機能不全的宮頸)
6、兩至三次的流產, 每次流產都會增加下一次流產的危險
7、孕期結束不到三個月又懷孕
8、子宮有問題, 如形狀異常或過度牽張過的子宮(羊水過多或雙胞胎或多胞胎能夠過度牽張子宮導致羊膜囊破裂)
9、子宮頸以前做過外科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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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孕婦本身在出生以前, 其母親服用過多的雌性激素
11、孕婦本身體重過低或懷孕期間體重增加過少
12、孕婦的工作需要長時間站立或壓力大, 如工廠工人、零售行業人員及護士
13、服用大劑量的甘草, 每週服227g的甘草可增加體內藥物誘導的陣痛水準
14、懷孕期間嚴重的精神壓力
15、飲食不平衡
由上可知, 產前陣痛並不一定是早產的徵兆, 准媽媽們一定要考慮所有可能引起陣痛的原因, 必要的時候要及時就醫, 醫生會給出準確的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