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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5次做B超仍生下無臂寶寶

 昨日下午, 射洪縣法院對“無臂寶寶”狀告打B超的射洪縣某醫院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該醫院未盡到告知責任, 應當對小江的醫療護理、假肢安裝等費用承擔主要責任, 該醫院賠償共計728585.3元。
生下無臂兒索賠237萬元
2009年2月, 李紅梅懷上了孩子。 李紅梅先後5次到射洪某醫院做B超檢查。 5次檢查的結果, 都顯示“宮內活胎”, 醫生也沒有告知夫婦倆胎兒有什麼異常情況。 2009年11月17日, 出於對該醫院的信任, 李紅梅夫婦還是選擇到這家醫院生產。 18日淩晨零點多, 李紅梅順利產下一子。 當醫生抱出一個男嬰出來時, 等候在產房外的丈夫蔣平的心情瞬間跌落至冰點: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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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娃娃竟然沒有雙臂!
2010年3月, 蔣平夫婦和“無臂寶寶”一紙訴狀, 將該醫院告上了射洪縣法院, 索賠237萬元。
判決:醫院賠償72萬元
今年2月16日和昨日下午, 射洪縣法院分別開庭審理此案。
在兩次庭審中, 該醫院都認為:醫院的檢查行為同胎兒上肢殘缺沒有因果關係, 嬰兒雙上肢缺陷檢查是全世界超聲產前檢查難點, 查出概率非常低, 因此醫院沒有過錯。 庭審結束後, 原被告雙方均向審判長表示願意調解。 但該醫院只同意給付5000元。 雙方分歧過大, 調解告吹。
此後, 合議庭經過合議後, 審判長當庭作出口頭宣判:小江上肢殘缺同醫院檢查沒有因果關係;但該醫院未盡到告知責任, 應當對小江的醫療護理、假肢安裝等費用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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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蔣平、李紅梅、蔣天健負次要責任。 因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該醫院賠償醫療護理費、假肢安裝費、殘疾賠償金、精神賠償金等共計728585.3元。
判決結束後, 蔣平、李紅梅夫婦表示, 賠償金過低, 將考慮上訴。 而射洪縣某醫院也表示:判決使醫院承擔責任過重, 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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