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坐月子期間即哺乳期少用藥, 如果必須藥物治療, 先諮詢專業醫生, 因為某些藥物會影響乳汁的分泌, 甚至寶寶吸收後會造成影響, 所以服藥前慎重一點。
哺乳期用藥:小細節, 大影響
哺乳期媽媽需要注意的是, 若不得已使用了哺乳期禁用的不安全藥物, 需要暫停哺乳。 即使用藥結束, 恢復哺乳的時間也有講究。 根據藥物在體內清除的理論, 每一種藥物都會有半衰期, 通常會在藥品說明書裡注明, 一般認為經過5 個半衰期左右藥物就能從體內完全清除, 就可以恢復哺乳了。 例如抗菌藥物左氧氟沙星,
Advertisiment
另外, 藥物劑型通常分為速釋劑型和緩/ 控釋劑型, 以片劑為例, 普通片通常都是速釋劑型, 需要一天多次吃藥。 緩/ 控釋片通常為長效劑型, 常規一天吃一次藥就行。 因此, 哺乳期媽媽用藥時, 應選擇速釋劑型, 儘量避免緩/ 控釋劑型, 以防止藥物在母體內停留時間太長。
哺乳期媽媽另外要注意的是, 6 個月以下的寶寶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 他們對流感的抵禦能力更需要依靠媽媽, 因此推薦哺乳期的媽媽接種流感疫苗。
Advertisiment
哺乳期拍片和看牙也讓很多媽媽糾結。 事實上, 做CT、X 光和核磁共振的過程中, 身體會承受一定的輻射, 但它不會影響之後的哺乳, 媽媽可以不用擔心。 補牙的過程中會用到麻藥, 但補牙使用的麻藥在體內代謝很快, 也不會影響到吃母乳的寶寶。
產婦用藥需注意:
1、給藥途徑:母血中藥物峰值出現時間不同。 如抗生素靜脈給藥後, 母血中立即出現峰值。 而口服則因藥而異。 常需60 —120分鐘後出現峰值。 乳汁中峰值一般比血漿中峰值晚出現30—120分鐘, 其峰值一般不超過血漿中峰值。 乳汁中藥物消散隨時間而減少, 減少的速度慢於血漿中藥物消散的速度。
Advertisiment
2、藥物的pH:母體血液pH為7.35—7.45, 乳汁pH為6.35—7.30。 實踐證明弱鹼性藥物如紅黴素、林可黴素、異煙肼等易於通過血漿乳汁屏障, 用藥後乳汁中藥物濃度可與血漿相同, 甚至高於血漿。 相反, 弱酸性藥物如青黴素、磺胺類藥物, 不易通過屏障, 則乳汁中的藥物濃度常低於血漿中濃度。
3、脂溶性高低:脂溶性強的藥物常為非離子型, 易於透過富於脂質的細胞, 溶於母乳的脂肪中;脂溶性低的藥物即使是非離子型, 也難以向乳汁中轉運。
4、血漿蛋白結合率:藥物與血漿蛋白結合後, 難以通過生物膜。 因此, 游離型藥物濃度大小影響藥物向乳汁轉運, 如蛋白結合率較高的磺胺類藥物, 苯唑西林鈉等難以向乳汁轉運。
5、分子量:分子量
6、母體因素:乳汁中脂肪含量多,
Advertisiment
至於藥物對哺乳兒的影響, 主要取決於藥物本身的性質。
1、中藥炒麥芽、花椒、芒硝等, 西藥左旋多巴、麥角新堿、雌激素、維生素B6、阿托品類和利尿藥物, 這些藥能使母親退乳。 故母親在哺乳期中不可輕易服用。
2、青黴素族抗生素。 包括青黴素、新青黴素Ⅱ、新青黴素Ⅲ, 氨基苄青黴素等各種青黴素。 這類藥很少進入乳汁, 但在個別情況下可引起乳兒過敏反應, 應予以注意。
Advertisiment
3、磺胺類藥物, 如複方新諾明、磺胺異噁唑、磺胺密啶、磺胺甲基異噁唑、磺胺甲氧吡嗪、磺胺脒、丙磺舒、雙嘧啶片、制菌磺、甲氧苄氨嘧啶、琥珀磺胺噻唑等。 這類藥物屬弱酸性, 不易進入乳汁, 對乳兒無明顯的不良影響。 但是, 鑒於乳兒藥物代謝酶系統發育不完善, 肝臟解毒功能差, 即使少量藥物被吸收到嬰兒體內, 也能產生有害影響, 導致血漿內游離膽紅素增多, 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乳幼兒發生溶血性貧血, 所以, 在哺乳期不宜長期、大量使用, 尤其是長效磺胺製劑, 更應該限制。
4、異煙肼(雷米封)。 對乳兒尚無肯定的不良作用, 但由於抗結核需長期使用, 為避免對乳兒產生不良影響, 最好改用其它藥物或停止哺乳。
5、滅滴滅。為廣譜抗力藥,對乳兒的損害尚未肯定,應慎用。
6、氯黴素。乳兒,特別是新生兒,肝臟解毒功能沿未健全,若通過乳汗吸入氯黴素,容易發生乳兒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細胞減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嬰綜合症,應禁用。
7、四環素和強力黴素。這兩種藥都是脂溶性藥,易進入乳汁。特別四環素可使乳兒牙齒受損、琺瑯質發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齒發黃,並使乳幼兒出現黃疸,所以也應禁用。
8、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藥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快進入乳汁,應忌用。
9、硫酸阿托品、硫酸慶大黴素、硫酸鏈黴素等藥物在乳汁中濃度比較高,可使嬰兒聽力降低,應忌用。
10、抗甲狀腺甲藥物甲基硫氧嘧啶,可以由母及子而抑制乳兒的甲狀腺功能,口服硫脲嘧啶,可導致乳兒甲狀腺腫和顆粒性白細胞缺乏症。故應禁用。
11、抗病毒藥金剛烷胺,常有醫生將它開給病人抗感冒。哺乳母親服此藥後,可致乳兒嘔吐、皮疹和尿瀦留,禁用。
12、哺乳母親患了癌瘤,應停止哺乳,否則抗癌藥隨乳汗進入乳兒體內會引起骨髓受抑制,出現顆粒性白血球減少。
13、需用抗凝血藥時,不能用肝素,以免引起新生兒凝血機制障礙,發生出血。以用雙香豆素乙酯為宜。
14、皮質激素類、黃體激素類、新生黴素和呋喃呾啶應禁用,否則使乳兒發生黃疸或加重黃疸、溶血等。
15、哺乳婦女應禁止過量飲酒和吸煙、大量飲水、喝啤酒,禁用利尿劑(如雙氫氯噻嗪、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瀉藥。
16、水楊酸類藥物在產前服用,可使產婦的產程延長,產後出血增多,新生兒也發生出血。若在哺乳期服用,則可使哺乳嬰兒出現黃疸。故應慎用。
17、溴化物是通過血漿進入乳汁,哺乳期服用此藥,嬰兒可出現嗜睡狀態,有的嬰兒還出現皮疹。
18、鎮靜藥中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過血漿乳汁屏障後,在嬰兒肝臟有腦內濃度較高,長期用藥時一旦停藥則嬰兒可出現停藥反應,表現不安定、睡眠時有驚擾、過多啼哭及抖動等。安定也可通過乳汁,使嬰兒嗜睡、吸水力下降,因嬰兒排泄藥物較慢,此種藥物作用可持續一周之久。故哺乳期婦女不可服用鎮靜藥。
19、緩瀉藥應忌用。迄今還沒發現服藥後既不被吸收又能改變大便性狀的理想藥物,象較常用的鼠美季皮等緩瀉藥必可轉移到乳汁使嬰兒腹瀉。
20、口服避孕藥可有1.1%的藥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藥中雌激素的活性,對哺乳兒無直接毒性反應。可是藥物能直接作用母體,使母乳分泌減少,並影響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質、脂肪、鈣質減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藥。
5、滅滴滅。為廣譜抗力藥,對乳兒的損害尚未肯定,應慎用。
6、氯黴素。乳兒,特別是新生兒,肝臟解毒功能沿未健全,若通過乳汗吸入氯黴素,容易發生乳兒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細胞減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嬰綜合症,應禁用。
7、四環素和強力黴素。這兩種藥都是脂溶性藥,易進入乳汁。特別四環素可使乳兒牙齒受損、琺瑯質發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齒發黃,並使乳幼兒出現黃疸,所以也應禁用。
8、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藥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快進入乳汁,應忌用。
9、硫酸阿托品、硫酸慶大黴素、硫酸鏈黴素等藥物在乳汁中濃度比較高,可使嬰兒聽力降低,應忌用。
10、抗甲狀腺甲藥物甲基硫氧嘧啶,可以由母及子而抑制乳兒的甲狀腺功能,口服硫脲嘧啶,可導致乳兒甲狀腺腫和顆粒性白細胞缺乏症。故應禁用。
11、抗病毒藥金剛烷胺,常有醫生將它開給病人抗感冒。哺乳母親服此藥後,可致乳兒嘔吐、皮疹和尿瀦留,禁用。
12、哺乳母親患了癌瘤,應停止哺乳,否則抗癌藥隨乳汗進入乳兒體內會引起骨髓受抑制,出現顆粒性白血球減少。
13、需用抗凝血藥時,不能用肝素,以免引起新生兒凝血機制障礙,發生出血。以用雙香豆素乙酯為宜。
14、皮質激素類、黃體激素類、新生黴素和呋喃呾啶應禁用,否則使乳兒發生黃疸或加重黃疸、溶血等。
15、哺乳婦女應禁止過量飲酒和吸煙、大量飲水、喝啤酒,禁用利尿劑(如雙氫氯噻嗪、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瀉藥。
16、水楊酸類藥物在產前服用,可使產婦的產程延長,產後出血增多,新生兒也發生出血。若在哺乳期服用,則可使哺乳嬰兒出現黃疸。故應慎用。
17、溴化物是通過血漿進入乳汁,哺乳期服用此藥,嬰兒可出現嗜睡狀態,有的嬰兒還出現皮疹。
18、鎮靜藥中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過血漿乳汁屏障後,在嬰兒肝臟有腦內濃度較高,長期用藥時一旦停藥則嬰兒可出現停藥反應,表現不安定、睡眠時有驚擾、過多啼哭及抖動等。安定也可通過乳汁,使嬰兒嗜睡、吸水力下降,因嬰兒排泄藥物較慢,此種藥物作用可持續一周之久。故哺乳期婦女不可服用鎮靜藥。
19、緩瀉藥應忌用。迄今還沒發現服藥後既不被吸收又能改變大便性狀的理想藥物,象較常用的鼠美季皮等緩瀉藥必可轉移到乳汁使嬰兒腹瀉。
20、口服避孕藥可有1.1%的藥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藥中雌激素的活性,對哺乳兒無直接毒性反應。可是藥物能直接作用母體,使母乳分泌減少,並影響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質、脂肪、鈣質減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