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含有豐富的營養成分和免疫物質。 但有些產婦則不能給嬰兒哺乳。 那麼, 哪些產婦不宜給嬰兒哺乳呢?
1.患有較重的心臟病、腎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產婦, 不宜哺乳。
因為患此類疾病的產婦通常需長期服藥治療。 而有些藥物是可以通過體內代謝進入乳汁的。 嬰兒若進食這樣的乳汁後, 極易出現對藥物的不良反應而損害健康。
2.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傳染性肝炎等傳染病的產婦不宜哺乳。
這樣的產婦若哺乳, 會將疾病傳染給嬰兒。
3.患有惡性腫瘤或體質過於虛弱的產婦不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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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產婦若哺乳, 會增加其身體的負擔, 不利於戰勝疾病和恢復健康。
4.患有精神病的產婦不宜哺乳。
這樣的產婦若精神病發作可傷害嬰兒。
5.在哺乳期間, 若產婦患上乳腺炎時, 應暫停哺乳。
因為患乳腺炎時, 乳汁中會含有大量的細菌, 嬰兒進食後, 輕則會引起身體某部位的細菌感染, 重則會使嬰兒得敗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