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產婦在產褥期的最初3~4天, 由於子宮收縮而引起下腹部劇烈疼痛, 稱為產後痛或產後陣痛。 這種疼痛多發生在經產婦, 特別是雙胎或分娩過快者。 初產婦的宮縮痛較輕, 多發生在產後1~2天內。
發生宮縮痛的原因,
是由於子宮復舊過程中持續且強烈的子宮收縮所致。
由於子宮收縮力強,
引起局部組織缺血、缺氧,
或神經纖維受壓而出現劇烈陣痛。
疼痛時,
於下腹部可摸到或看到隆起而變硬的子宮。
哺乳時,
嬰兒吸吮乳☆禁☆頭,
反射性地加強了子宮收縮,
故在哺乳時宮縮痛更為顯著;疼痛時,
自陰☆禁☆道排出的惡露量亦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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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縮痛不重者不必治療,
重者可給予鎮靜、止痛藥,
或做下腹部按摩。
當子宮內有胎盤或胎膜殘留,
也會發生劇烈的宮縮痛,
甚至疼痛難忍。
因此,
宮縮疼痛劇烈時,
應詳細檢查子宮內是否有殘留物,
如確無殘留物,
可按上述方法治療。
(兼職編輯: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