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尋找出血原因的同時進行一般處理, 包括向有經驗的助產士、上級產科醫師、麻醉醫師等求助, 通知血庫和檢驗科做好準備;建立雙靜脈通道, 積極補充血容量;進行呼吸管理, 保持氣道通暢, 必要時給氧;監測出血量和生命體征, 留置尿管, 記錄尿量;交叉配血;進行基礎的實驗室檢查(血常規、凝血功能、肝腎功能等)並行動態監測。
病因治療是最根本的治療, 檢查官縮情況、胎盤、產道及凝血功能, 針對出血原因進行積極處理。
(一)子宮收縮乏力的處理
1.子宮按摩或壓迫法:可採用經腹按摩或經腹經陰☆禁☆道聯合按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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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用宮縮劑:(1)縮宮素:為預防和治療產後出血的一線藥物。 治療產後出血方法為:縮宮素10U肌內注射或子宮肌層或子宮頸注射, 以後10~20U加入500ml晶體液中靜脈滴注, 給藥速度根據患者的反應調整, 常規速度250ml/h, 約80mU/min。 靜脈滴注能立即起效, 但半衰期短(1~6min), 故需持續靜脈滴注。 縮宮素應用相對安全, 但大劑量應用時可引起高血壓、水中毒和心血管系統副反應;快速靜脈注射未稀釋的縮宮素, 可導致低血壓、心動過速和(或)心律失常, 禁忌使用。 因縮宮素有受體飽和現象, 無限制加大用量反而效果不佳, 並可出現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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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止血藥物:如果宮縮劑止血失敗, 或者出血可能與創傷相關, 可考慮使用止血藥物。 推薦使用氨甲環酸, , 其具有抗纖維蛋白溶解的作用, 1次1.00g靜脈滴注或靜脈注射, ld用量為0.75~2.00g。
4.手術治療:在上述處理效果不佳時, 可根據患者情況和醫師的熟練程度選用下列手術方法。 如合併凝血功能異常, 除手術外, 需補充凝血因數等。 (1)官腔填塞術:有官腔水囊壓迫和官腔紗條填塞兩種方法, 陰☆禁☆道分娩後宜選用水囊壓迫, 剖宮產術中可選用水囊或紗條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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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道損傷的處理
充分暴露手術視野,在良好照明下,查明損傷部位,注意有無多處損傷,縫合時注意恢復解剖結構,並應在超過裂傷頂端0.5cm處開始縫合,必要時應用椎管內麻醉。發現血腫儘早處理,可採取切開清除積血、縫紮止血或碘伏紗條填塞血腫壓迫止血(24~48h後取出)。
1.子宮體內翻:如發生子宮體內翻,產婦無嚴重休克或出血,子宮頸環尚未縮緊,可立即將內翻子宮體還納,還納困難者可在麻醉後還納。還納後靜脈滴注縮宮素,直至官縮良好後將手撤出。如經陰☆禁☆道還納失敗,可改為經腹子宮還納術,如果患者血壓不穩定,在抗休克同時行還納術。
2.子宮破裂:立即開腹行手術修補或行子宮切除術。
(三)胎盤因素的處理
胎兒娩出後,儘量等待胎盤自然娩出。
1.胎盤滯留伴出血:對胎盤未娩出伴活動性出血者可立即行人工剝離胎盤術,並加用強效官縮劑。對於陰☆禁☆道分娩者術前可用鎮靜劑,手法要正確、輕柔,勿強行撕拉,以防胎盤殘留、子宮損傷或子宮體內翻的發生。
2.胎盤殘留:對胎盤、胎膜殘留者應用手或器械清理,動作要輕柔,避免子宮穿孔。
3.胎盤植入:胎盤植入伴活動性出血,若為剖宮產可先採用保守治療方法,如盆腔血管結紮、子宮局部楔形切除、介入治療等;若為陰☆禁☆道分娩應在輸液和(或)輸血的前提下,進行介入治療或其他保守性手術治療。如果保守治療方法不能有效止血,則應考慮及時行子宮切除術。
4.兇險性前置胎盤:即附著于子宮下段剖宮產瘢痕處的前置胎盤,常常合併有胎盤植入,出血量大。此處將其單獨列出以引起重視。如果保守治療措施如局部縫紮或楔形切除、血管結紮、壓迫縫合、子宮動脈栓塞等無法有效止血,應早期做出切除子宮的決策,以免發展為失血性休克和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危及產婦生命。對於有條件的醫院,也可採用預防性髂內動脈球囊阻斷術,以減少術中出血。
(四)凝血功能障礙的處理
一旦確診為凝血功能障礙,尤其是DIC,應迅速補充相應的凝血因數。
1.血小板計數:產後出血尚未控制時,若血小板計數低於(50~75)×l09/L或血小板計數降低並出現不可控制的滲血時,則需考慮輸注血小板,治療目標是維持血小板計數在50×l09/L以上。
2.新鮮冰凍血漿:是新鮮抗凝全血於6~8h內分離血漿並快速冰凍,幾乎保存了血液中所有的凝血因數、血漿蛋白、纖維蛋白原。應用劑量為10~15ml/kg。
3.冷沉澱:輸注冷沉澱主要為糾正纖維蛋白原的缺乏,如纖維蛋白原水準高於1.5g/L不必輸注冷沉澱。冷沉澱常用劑量為0.10~0.15U/kg。
4.纖維蛋白原:輸入纖維蛋白原lg可提升血液中纖維蛋白原0.25g/L,1次可輸入纖維蛋白原4~6g(也可根據患者具體情況決定輸入劑量)。
總之,補充凝血因數的主要目標是維持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化凝血酶原時間均<>持纖維蛋白原水準在1g/L以上。三、產後出血的輸血治療
成分輸血在治療產後出血尤其是嚴重產後出血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產後出血輸血的目的在於增加血液的攜氧能力和補充丟失的凝血因數。應結合臨床實際情況掌握好輸血的指征,既要做到輸血及時、合理,又要做到儘量減少不必要的輸血及其帶來的相關不良後果。
1.紅細胞懸液:產後出血何時輸注紅細胞尚無統一的指征,往往是根據產婦出血量的多少、臨床表現如休克相關的生命體征變化、止血情況和繼續出血的風險、血紅蛋白水準等綜合考慮來決定是否輸注。一般情況下,血紅蛋白水準>100g/L可不考慮輸注紅細胞,而血紅蛋白水準80g/L。另外,在剖官產術中如果出血量超過1500ml,有條件的醫院還可考慮自體血過濾後回輸。
2.凝血因數:補充凝血因數的方法同上述,包括輸注新鮮冰凍血漿、血小板、冷沉澱、纖維蛋白原等。另外,在藥物和手術治療都無法有效止血且出血量較大並存在凝血功能障礙的情況下,有條件的醫院還可考慮使用重組活化Ⅶ因數(rFⅦa)作為輔助治療的方法,但由於臨床研究證據不足而不推薦常規應用,應用劑量為90μg/kg,可在15~30min內重複給藥。
3.止血復蘇及產科大量輸血:止血復蘇(hemostaticresuscitation)強調在大量輸注紅細胞時,早期、積極的輸注血漿及血小板以糾正凝血功能異常(無需等待凝血功能檢查結果),而限制早期輸入過多的液體來擴容(晶體液不超過2000ml.膠體液不超過1500ml),允許在控制性低壓的條件下進行復蘇。過早輸入大量的液體容易導致血液中凝血因數及血小板的濃度降低而發生“稀釋性凝血功能障礙”,甚至發生DIC及難以控制的出血;過量的晶體液往往積聚於第3間隙中,可能造成腦、心、肺的水腫及腹腔間隔室綜合征等併發症。
產科大量輸血在處理嚴重產後出血中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應用也越來越多,但目前並無統一的產科大量輸血方案(massivetransfusionprotocol,MTP),按照國內外常用的推薦方案,建議紅細胞:血漿:血小板以1:1:1的比例(如10U紅細胞懸液+1000ml新鮮冰凍血漿+1U機采血小板)輸注。如果條件允許,還可以考慮及早應用rFⅦa。
孕產婦生命體征穩定。禁忌證:生命體征不穩定、不宜搬動的患者;合併有其他臟器出血的DIC;嚴重的心、肝、腎和凝血功能障礙;對造影劑過敏者。(5)子宮切除術:適用於各種保守性治療方法無效者。一般為子宮次全切除術,如前置胎盤或部分胎盤植入子宮頸時行子宮全切除術。操作注意事項:由於子宮切除時仍有活動性出血,故需以最快的速度“鉗夾、切斷、下移”,直至鉗夾至子宮動脈水準以下,然後縫合打結,注意避免損傷輸尿管。對子宮切除術後盆腔廣泛滲血者,可用大紗條填塞壓迫止血並積極糾正凝血功能障礙。(二)產道損傷的處理
充分暴露手術視野,在良好照明下,查明損傷部位,注意有無多處損傷,縫合時注意恢復解剖結構,並應在超過裂傷頂端0.5cm處開始縫合,必要時應用椎管內麻醉。發現血腫儘早處理,可採取切開清除積血、縫紮止血或碘伏紗條填塞血腫壓迫止血(24~48h後取出)。
1.子宮體內翻:如發生子宮體內翻,產婦無嚴重休克或出血,子宮頸環尚未縮緊,可立即將內翻子宮體還納,還納困難者可在麻醉後還納。還納後靜脈滴注縮宮素,直至官縮良好後將手撤出。如經陰☆禁☆道還納失敗,可改為經腹子宮還納術,如果患者血壓不穩定,在抗休克同時行還納術。
2.子宮破裂:立即開腹行手術修補或行子宮切除術。
(三)胎盤因素的處理
胎兒娩出後,儘量等待胎盤自然娩出。
1.胎盤滯留伴出血:對胎盤未娩出伴活動性出血者可立即行人工剝離胎盤術,並加用強效官縮劑。對於陰☆禁☆道分娩者術前可用鎮靜劑,手法要正確、輕柔,勿強行撕拉,以防胎盤殘留、子宮損傷或子宮體內翻的發生。
2.胎盤殘留:對胎盤、胎膜殘留者應用手或器械清理,動作要輕柔,避免子宮穿孔。
3.胎盤植入:胎盤植入伴活動性出血,若為剖宮產可先採用保守治療方法,如盆腔血管結紮、子宮局部楔形切除、介入治療等;若為陰☆禁☆道分娩應在輸液和(或)輸血的前提下,進行介入治療或其他保守性手術治療。如果保守治療方法不能有效止血,則應考慮及時行子宮切除術。
4.兇險性前置胎盤:即附著于子宮下段剖宮產瘢痕處的前置胎盤,常常合併有胎盤植入,出血量大。此處將其單獨列出以引起重視。如果保守治療措施如局部縫紮或楔形切除、血管結紮、壓迫縫合、子宮動脈栓塞等無法有效止血,應早期做出切除子宮的決策,以免發展為失血性休克和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危及產婦生命。對於有條件的醫院,也可採用預防性髂內動脈球囊阻斷術,以減少術中出血。
(四)凝血功能障礙的處理
一旦確診為凝血功能障礙,尤其是DIC,應迅速補充相應的凝血因數。
1.血小板計數:產後出血尚未控制時,若血小板計數低於(50~75)×l09/L或血小板計數降低並出現不可控制的滲血時,則需考慮輸注血小板,治療目標是維持血小板計數在50×l09/L以上。
2.新鮮冰凍血漿:是新鮮抗凝全血於6~8h內分離血漿並快速冰凍,幾乎保存了血液中所有的凝血因數、血漿蛋白、纖維蛋白原。應用劑量為10~15ml/kg。
3.冷沉澱:輸注冷沉澱主要為糾正纖維蛋白原的缺乏,如纖維蛋白原水準高於1.5g/L不必輸注冷沉澱。冷沉澱常用劑量為0.10~0.15U/kg。
4.纖維蛋白原:輸入纖維蛋白原lg可提升血液中纖維蛋白原0.25g/L,1次可輸入纖維蛋白原4~6g(也可根據患者具體情況決定輸入劑量)。
總之,補充凝血因數的主要目標是維持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化凝血酶原時間均<>持纖維蛋白原水準在1g/L以上。三、產後出血的輸血治療
成分輸血在治療產後出血尤其是嚴重產後出血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產後出血輸血的目的在於增加血液的攜氧能力和補充丟失的凝血因數。應結合臨床實際情況掌握好輸血的指征,既要做到輸血及時、合理,又要做到儘量減少不必要的輸血及其帶來的相關不良後果。
1.紅細胞懸液:產後出血何時輸注紅細胞尚無統一的指征,往往是根據產婦出血量的多少、臨床表現如休克相關的生命體征變化、止血情況和繼續出血的風險、血紅蛋白水準等綜合考慮來決定是否輸注。一般情況下,血紅蛋白水準>100g/L可不考慮輸注紅細胞,而血紅蛋白水準80g/L。另外,在剖官產術中如果出血量超過1500ml,有條件的醫院還可考慮自體血過濾後回輸。
2.凝血因數:補充凝血因數的方法同上述,包括輸注新鮮冰凍血漿、血小板、冷沉澱、纖維蛋白原等。另外,在藥物和手術治療都無法有效止血且出血量較大並存在凝血功能障礙的情況下,有條件的醫院還可考慮使用重組活化Ⅶ因數(rFⅦa)作為輔助治療的方法,但由於臨床研究證據不足而不推薦常規應用,應用劑量為90μg/kg,可在15~30min內重複給藥。
3.止血復蘇及產科大量輸血:止血復蘇(hemostaticresuscitation)強調在大量輸注紅細胞時,早期、積極的輸注血漿及血小板以糾正凝血功能異常(無需等待凝血功能檢查結果),而限制早期輸入過多的液體來擴容(晶體液不超過2000ml.膠體液不超過1500ml),允許在控制性低壓的條件下進行復蘇。過早輸入大量的液體容易導致血液中凝血因數及血小板的濃度降低而發生“稀釋性凝血功能障礙”,甚至發生DIC及難以控制的出血;過量的晶體液往往積聚於第3間隙中,可能造成腦、心、肺的水腫及腹腔間隔室綜合征等併發症。
產科大量輸血在處理嚴重產後出血中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應用也越來越多,但目前並無統一的產科大量輸血方案(massivetransfusionprotocol,MTP),按照國內外常用的推薦方案,建議紅細胞:血漿:血小板以1:1:1的比例(如10U紅細胞懸液+1000ml新鮮冰凍血漿+1U機采血小板)輸注。如果條件允許,還可以考慮及早應用rF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