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時間如何安排?

生一個健康寶寶是每一位父母的心願, 從懷孕做起, 做好每一步的工作才能讓寶寶健康成長。 這其中, 產前檢查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一般來講, 應從確診早孕開始至懷孕3個月前建立登記和隨診記錄;14-18周查唐氏篩查、腎功、病毒五項、乙肝系列、血常規;20周作B超檢查, 瞭解胎兒發育及有無畸形;從20-28周開始每月檢查一次, 28-36周每2周檢查一次, 36周開始每週檢查一次。

如果有以下情況就要增加產前檢查:孕婦年齡小於16歲或大於35歲;有異常妊娠史, 如反復流產、早產、死產、難產、新生兒死亡、新生兒畸形;各種妊娠合併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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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肝腎病等;各種妊娠併發症, 如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羊水過少或過多;可能發生分娩異常者, 如胎位異常、巨大兒、多胎妊娠;妊娠期有毒物接觸史或服用過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盆腔腫瘤或曾有手術史等。

另外, 孕期出現這些情況應立即去醫院:伴有或不伴有腹痛的陰☆禁☆道流血;腹部和四肢浮腫在短期內迅速加重;劇烈而持續的頭痛、眼花;突然發作的腹部疼痛;不能忍受的持續性嘔吐;發冷、發熱;陰☆禁☆道突然流出混濁液體;胎動劇烈或減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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