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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程延長怎麼處理

正常產程

總產程:規律宮縮至胎盤娩出

一般最長不超過24小時。 超過24小時為滯產。

第一產程:規律宮縮, 子宮頸擴張

約需6~12小時。 其中初產婦一般需要11~12小時, 經產婦是6~8小時。 超過16小時為第一產程延長

第二產程:宮口開全至胎兒娩出

約需1~2小時。 超過4小時為第二產程延長

第三產程:胎兒娩出至胎盤娩出

約需5~15分鐘, 超過30分鐘為第三產程延長

產程延長的原因

產力的異常(子宮收縮力、腹肌及膈肌收縮力、肛提肌收縮力)。

產道的異常(骨產道、軟產道)。

娩出物的異常(胎兒大小、胎位、胎兒發育)。

產程延長易發人群

高齡產婦最容易發生產程延長或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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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矮小, 特別是脖子較短的孕婦。

骨骼異常:骨盆外傷、脊髓灰質炎後遺症、佝僂病。

陰☆禁☆道、宮頸和子宮發育異常、盆腔腫瘤。

孕期睡眠時間少(平均每晚睡眠時間少於6小時)。

去非正規醫院生產者。

產程延長怎麼處理

產程延長時要觀察是在第一產程的潛伏期還是活躍期, 還是在第二產程出現時間過長, 根據不同的情況做出不同的處理方案。 現代醫學對於產程延長都能及時處理, 避免危險狀況的發生, 因此產婦也不必過於擔心。

如果在第一產程的潛伏期延長, 一般採用人工破膜(在HIV/AIDS常見的國家, 不採用人工破膜加速產程, 因為它增加了病毒母嬰傳播的機會)、注射縮宮素加速產程(除外頭盆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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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第一產程的活躍期延長, 觀察是否為異常先露、頭盆不稱(胎頭下降失敗變形增加)、胎兒窘迫等情況, 如果有這些因素存在, 立馬進行剖宮產。

對於其它階段可能出現的產程延長, 根據具體情況再決定是否堅持順產還是立即轉剖宮產。

產程延長的可能後果

感染

產後出血

腎功能衰竭

貧血和心衰

膀胱陰☆禁☆道瘺和其他損害

子宮破裂需行子宮切除術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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