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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嚇唬”教育孩子害處多

面對愛哭、愛鬧、不聽話的孩子, 有些家長常常採用瞪大眼睛, 裝出凶相, “嚇唬”孩子的教育方法。 一般, 會用這樣的話來“嚇唬”――

“你再哭, 老虎聽見就會來吃你!”

“你再到處亂跑, 就會碰到妖怪。 妖怪是專門吃小孩子的!”

“你再不聽話, 我去叫員警叔叔把你抓起來!”

可能這般“嚇唬”會立竿見影, 孩子立刻被嚇得老老實實, 不哭不鬧了。 但是, 它給孩子造成的不良影響, 也是很嚴重的。 其害處至少有四:

(1) 會增加幼兒的精神壓力和恐懼心理, 危害他們的身心健康。 許多孩子夜裡常做噩夢, 睡不穩, 很多都是“嚇唬”造成的。

(2) 容易形成幼兒膽小、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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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縮手縮腳、優柔寡斷的性格, 不利於培養他們勇敢堅強的個性。

(3) 會損害家長在幼兒心目中的形象。 家長“嚇唬”孩子的話, 大多是在氣頭上順口說出來的, 兌現不了。 久而久之, 孩子把大人的話便看成了是“騙人”的謊話, 再也不相信了。

(4) 家長順口說出的“妖怪吃你”、“員警抓你”之類的話, 不講科學, 不合情理, 不符合、法律規範, 會給孩子形成錯誤的認識。

因此, 用“嚇唬”的方法教育孩子弊多益少, 不如用循循善誘、說明道理的方法, 更有益於孩子認識錯誤, 改正缺點, 更有益於孩子健康活潑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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