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為的處罰相比, 越來越多的教養專家提倡用後果法替代單純的懲罰來規範孩子的行為, 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以下是幾種常用的後果法, 相信只要用對方法, 教養也可以很輕鬆!
自然後果法自然後果法是法國教育學家盧梭提出的, 是指在安全的情況下, 讓孩子自己體會不良行為的自然後果。 也就是當孩子犯錯時, 與其人為的懲罰, 不如給孩子一個體驗自然後果, 自己發現錯誤並修正錯誤的機會。 例如, 女兒中午不好好吃飯, 早早離開了飯桌, 結果到了下午就嚷著肚子餓, 向我要東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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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然後果來源於孩子的切身經驗, 並不涉及任何家長的干預, 即便是發生了, 孩子在心中也不會那麼抵觸。 這時, 父母及時和孩子做一些溝通, 孩子會更容易理解界限在哪裡和界限之內的規定。 當女兒為達到目的而哭不停的時候, 我會採用自然後果的方法, 對她說:“你哭得這麼厲害, 我聽不懂你的意思, 所以沒辦法和你講話。 ”言外之意如果你用哭的方法, 我們就沒辦法繼續溝通, 這是很清楚的自然結果。 這一招相當好用, 小孩子的哭鬧, 通常是專門給父母看的戲碼。 如果哭鬧並不能達成他們要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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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然後果會帶來危險性, 父母肯定不願意看到, 這時要立即制止孩子的行為, 改為邏輯後果法來管教孩子。 所謂邏輯後果法通常是針對孩子的某種不良行為而採取的措施, 目的是讓孩子感受一下錯的後果, 但不至於受到傷害。 一旦孩子從中獲得教訓, 就會學著負責任。
和自然後果法不同的是, 這類管教不是孩子的行為自然產生的結果, 而是需要成人的參與。 教會小朋友自己收拾玩具真的可以讓媽媽輕鬆許多, 但是要養成習慣也需要時間。 女兒屬於那種愛玩不愛收的類型, 我的處理方法是:先給她一段時間去收, 如果還是只玩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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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剝奪權利, 就是孩子犯錯後, 剝奪一些屬於他的特殊東西。 比如取消他們玩心愛的玩具, 看動畫片還有遊戲等。 讓孩子知道犯錯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從而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 對幼兒來說, 不管是權利還是特權, 最好有立即性, 不然對年幼的兒童來說, 他們無法體會立即的結果。 比如鄰居家有一對兄妹, 哥哥總是欺負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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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休息法是另一種形式的後果法, 是在尊重孩子的基礎上來管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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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女兒用蠟筆畫好畫之後, 就順手把蠟筆扔在地上, 我先是語氣平和地和她說:“蠟筆是要放在桌上的, 不是地上。 ”可是女兒覺得扔在地上好玩, 無視我的要求, 繼續把蠟筆扔在地上。 這時我會提出警告:“說好不可以這樣的, 因為你不聽, 你需要暫停一會兒。 ”也就是讓孩子坐在房間的椅子上, 時間長短依照年齡, 一歲一分鐘, 兩歲兩分鐘, 依此類推。
之所以對孩子實施暫停, 是要讓她明白壞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同時給家長一個緩衝的時間, 讓我能夠快速冷靜下來,找尋處理的對策。這種方法還能幫助孩子學習正確的情緒控制。為了緩和她的情緒,我陪她一起到房間裡。我坐在一旁,看著她的眼睛,和她心平氣和地講道理,講清楚為什麼會被處罰,處罰的是她的行為舉止,而不是她這個人。當然,家長真要拿捏好尺度,不能過度使用,別讓孩子產生負面的情緒,即便他們有負面情緒,我也要陪伴他們讓情緒流淌過去。
讓我能夠快速冷靜下來,找尋處理的對策。這種方法還能幫助孩子學習正確的情緒控制。為了緩和她的情緒,我陪她一起到房間裡。我坐在一旁,看著她的眼睛,和她心平氣和地講道理,講清楚為什麼會被處罰,處罰的是她的行為舉止,而不是她這個人。當然,家長真要拿捏好尺度,不能過度使用,別讓孩子產生負面的情緒,即便他們有負面情緒,我也要陪伴他們讓情緒流淌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