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長都有這樣的體會:自己十分愛孩子, 可孩子卻難以感受到父母之愛。 緣何會這樣?主要原因是什麼?
孩子與家長在對愛的理解上存在著明顯差異。 家長認為所有對孩子的管教都是對孩子的愛, 因此往往不太注重方式方法;而孩子由於年齡尚小, 還不能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 一句話:“代溝”使然!父母表達愛的方式方法不對頭!
那麼, 怎樣正確地向孩子示愛?要向孩子傳達愛的最好的方法, 就是把自己變成孩子, 設身處地, 身臨其境, 而不是總要擺出家長架子, 拿足家長作風。
對此,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布林莫爾學院父母中心的指導者哈里特博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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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特博士在指導家庭教育的實踐中, 總結出家長對孩子表達愛的三條規則:
第一, 留出時間。 每一天要至少留出15分鐘來和孩子一起度過:坐在地板上和您初學走路的寶寶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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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充分施展語言的力量。 當孩子從學校回家時情緒激動地對您說:“我很生氣, 老師今天對我大叫!”這時候您不要上來就說:“你又犯什麼錯了?”相反, 您應該設法澄清這件事, “老師對你大叫?那一定是她已經無法忍受了。 ”這句話將會起到魔術般的奇跡, 孩子會感到他被理解和被愛, 知道您站在他的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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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幫助孩子管理自己的情緒。 作為家長, 您可以限制孩子的行為, 但同時也應該讓孩子有效地傳遞他們的情緒。 當您不能按照孩子的意願給他買一輛價格昂貴的電動小汽車時, 孩子會對您發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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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家長不妨按照哈里特博士的說法, 制定一張“每日愛的檢查表”, 並恪守“三條規則”, 悉心落實, 認真體會一番。 我的實踐檢驗只有兩個字:“管用”!什麼時候, 你把自己變成孩子了, 你對孩子的愛, 他(她)也就能夠體驗得到了! (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