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是由於甲狀腺激素合成和分泌減少或組織利用不足導致的全身代謝減低綜合征。 若功能減退始於胎兒或新生兒期, 稱為克汀病;始于性發育前兒童稱幼年型甲減;始于成人稱成年型甲減。
臨床表現:症狀主要表現以代謝率減低和交感神經興奮性下降為主, 病情輕的早期病人可以沒有特異症狀。 典型病人畏寒、乏力、手足腫脹感、嗜睡、記憶力減退、少汗、關節疼痛、體重增加、便秘、女性月經紊亂, 或者月經過多、不孕。
體格檢查:典型病人可有表情呆滯、反應遲鈍、顏面和/或眼瞼浮腫、唇厚舌大、皮膚乾燥、粗糙、皮膚溫度低、浮腫、手腳掌皮膚可呈薑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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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左甲狀腺素(L-T4, 如優甲樂)是本病的主要替代治療藥物。 一般需要終身替代。 但是也有橋本甲狀腺炎所致甲減自發緩解的報告。 治療的目標是使臨床甲減症狀和體征消失, TSH、TT4、FT4值維持在正常範圍內。 繼發於下丘腦和垂體的甲減, 不能把TSH作為治療指標, 而是把血清TT4、FT4達到正常範圍作為治療的目標。
妊娠期間因母/胎對甲狀腺素(TH)需求量增加.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加重, 或促使亞臨床甲減發展為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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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母體甲減與自發性流產、妊娠高血壓、胎盤剝離、胎兒窘迫、早產以及低出生體重兒的發生有關。 妊娠早期胎兒腦發育所需的甲狀腺激素完全依賴母體提供。 已明確母體臨床甲減可造成胎兒大腦皮質中主管語言、聽覺和智力的部分不能得到完全分化和發育。 妊娠期母體亞臨床甲減或孤立的低T4血症, 後代的智力和運動能力也有可能受到輕度的損害。
妊娠期臨床甲減和亞臨床甲減的診斷同一般人群。 臨床甲減具有水腫、怕冷、體重增加、嗜睡、反應遲鈍等臨床表現, 實驗室檢查血清TSH增高, FT4和TT4減低。 亞臨床甲減沒有明顯的臨床症狀, 實驗室檢查血清TSH增高, FT4和TT4正常。 應當強調的是, 由於妊娠的生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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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減的高危人群包括:
① 具有甲亢、甲減或甲狀腺葉切除者。
② 具有甲狀腺疾病家族史。
③甲狀腺腫。
④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
⑤臨床提示甲功高或低, 包括貧血、低鈉血症、高膽固醇血症。
⑥1型糖尿病。
⑦其他自身免疫病。
⑧檢查不孕症, 同時測TSH。
⑨具有頭頸部放射治療史。
⑩具有流產和早產病史者。 一旦診斷為臨床甲減, 即給予L-T4治療;如果甲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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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減的婦女懷孕率是降低的, 但是通過治療後, 懷孕是沒問題的。
2、如果正常婦女準備懷孕, 要在懷孕之前至少3個月時查甲功。 甲減婦女準備懷孕, 要嚴格控制甲功, 控制的指標為TSH達到0.3-2.5mIU/L為宜。
3、懷孕期間甲狀腺素的藥量通常增加30%-50%, 所以要每隔4-6周複查甲功, 以調整甲狀腺素的用量。 妊娠期間甲狀腺功能指標的正常值範圍是波動的, 目前普遍認為要保持妊娠全程的血清TSH處於0.3-2.5mIU/L。 至於FT4最好在正常範圍的上1/3, 但是由於妊娠中期至後期FT4的正常值範圍是下降的, 目前尚無公認的妊娠各期血清甲狀腺激素的正常值範圍, 所以在評價孕婦的甲狀腺功能時, 要以TSH為主, FT4為輔, 綜合評價。
4、生產以後, 產婦要將甲狀腺素的用量立即減少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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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至於新生兒, 只要孕婦在孕期甲功調整的很好的話, 應該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包括身體和智商;而且目前幾乎所有的醫院在新生兒出生後, 都會對其進行先天性甲減的篩查, 所以大可不必擔心。
至於飲食方面應該注意這幾項
(1)補充適量碘
(2)忌用生甲狀腺腫物質:避免食用捲心菜、白菜、油菜、木薯、核桃等, 以免發生申甲狀腺腫大。
(3)供給足量蛋白質。
(4)限制脂肪和富含膽固醇的飲食:甲減病人往往有高脂血症, 這在原發性甲減更明顯, 故應限制脂肪飲食,並限制富含膽固醇的飲食。
(5)糾正貧血,供給豐富維生素:有貧血者應補充富含鐵質的飲食、補充維生素B12,如動物肝臟,必要時還要供給葉酸、肝製劑等。
(5)糾正貧血,供給豐富維生素:有貧血者應補充富含鐵質的飲食、補充維生素B12,如動物肝臟,必要時還要供給葉酸、肝製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