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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再婚生子 養幾十年發現是別人的娃

出生於上世紀40年代的張方平老實本分, 後經人介紹, 認識了第一任妻子李翠, 在和李翠的婚姻中, 張方平沒有孩子, 這段婚姻也僅維繫了數年, 便宣告結束了。

中年再婚, 喜得一個胖小子
80年代初, 張方平經人介紹又認識了小自己十幾歲的王月, 單身的王月也是離異, 和前夫有個男孩, 接觸了一段時間後, 張方平和王月互生情愫, 不久便同居了。
1986年, 王月發現自己懷孕了, 張方平得知後無比歡喜, 他開始置辦生活物品, 等待孩子的降生。
當年, 王月產下一個胖小子, 此時的張方平已經40多歲, 中年得子, 張方平興奮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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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兒子取名張明, 對其視為珍寶。 次年, 張方平和王月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 此後, 夫妻倆一天天把兒子撫養長大了。
生活不睦再離婚, 屢遭妻兒打罵
有了兒子又是再婚, 本覺得這樣的家庭對於雙方而言, 都一定格外珍惜, 但現實卻非如此。 張方平和王月經常因瑣事爭吵, 矛盾不斷激化, 漸漸發展到了要離婚的地步。
2006年, 兒子已經20歲了, 又一次爭吵後, 妻子王月到法院起訴, 要求與張方平離婚。 經法院調解, 張、王兩人達成離婚協定, 這場維繫了近20年的婚姻走到終點。
在協議中, 張方平和王月達成一致, 決定將兩人的共同財產, 即位於沛縣縣城的一套商品房贈予兒子張明, 但張方平享有該房屋的居住權。
離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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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方平住在這棟房子裡, 但令其沒想到的是, 從離婚前就持續的衝突竟然帶到離婚之後, 前妻王月經常帶著兒子張明到住處毆打、辱駡他。 衝突中, 王某還多次聲稱:“兒子根本不是你的。 ”這話聽多了, 張方平便記在了心裡。
衝突中留下血跡, 鑒定結果兒子非親生
2014年春節前, 王月和張方平再次發生衝突, 雙方還動了手, 兒子張明也參與其中。 氣不過的張方平拽著兒子的手, 拉到嘴邊就狠咬一口, 頓時鮮血迸流, 血滴濺到了地板上。
在王月和張明的眼裡, 並沒有特別在意這幾滴血, 但在張方平看來, 這卻是解開心結的鑰匙。
“王月總說張明不是我的兒子, 這孩子到底是不是我親生的?”在衝突結束, 王月和張明離開後, 張方平蹲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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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棉球蘸了地板上的血樣, 悄悄委託一家鑒定機構, 對地板上的血樣和自己的血樣進行了比對, 鑒定結果讓他寒心——排除血跡所屬人與張方平的血親關係。
已經養了張明近30年, 此刻卻得知這不是親生的兒子, 張方平又氣又恨。 2015年2月, 張方平拿著這份鑒定結論來到沛縣法院, 要求法院確認其與張明不存在血親關係。
一審:“兒子”未到庭, 證據不足被駁回
2015年2月10日, 沛縣法院受理了該起確認親子關係糾紛案件, 此時, 作為原告的張方平已經是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了, 他告的是前妻王月和“兒子”張明。
庭審中, 張明未到庭應訴, 王月及張明的委託代理人到庭。 張方平當庭出具此前的親子鑒定結果, 但遭到被告王月及張明委託代理人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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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張方平提供的鑒定報告程式違法, 其採集的血樣不符合法律規定, 亦不是在取得王月及張明同意後的採集的, 不具有證據性。
庭審中, 張方平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據, 其提出再次進行鑒定, 但未征得王月及張明委託代理人的同意, 鑒定程式無法啟動。
在法庭調查階段, 張方平和王月均認可兩人同居生活期間, 夫妻生活正常, 張方平也沒有證據證實在王月懷孕期間, 王月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
因證據不足, 法院最終駁回了張方平的訴訟請求。
再審:“父子”自願鑒定, 確認無親子關係
“既然他不是我的孩子, 我一定要討個說法。 ”雖然一審被駁回, 但張方平的心很不甘, 他決定找張明聊聊, “如果能說動張明去做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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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有結果了。 ”
張方平找到張明, 把自己此前鑒定的所有細節和盤托出, 或是看到眼前的七旬老父心下不忍, 或是也想知道自己的身世, 張明最終被說動, 答應和張方平採集血樣, 二次鑒定。
就這樣, 兩人來到某司法鑒定所進行親子鑒定, 不久有了結果, 張方平不是張明的生物學父親。
張方平提起上訴, 案件轉送市中級人民法院, 因案件出現新的證據, 本案發回沛縣法院重新審理。
在這一次的審理過程中, 張方平向法庭提交了由某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結論, 並稱第二次血樣採集是其和“兒子”的真實意願。 為了證實這一點, 張方平還向法庭提交了採集血樣時, 醫護人員拍攝的現場採集照片及身份資訊。
因為證據確實充分,今年8月,沛縣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張方平與張明不存在親子關係。
為何打官司?
張方平:“我想有生之年活得明白”
聽聞這樣的判決結果,早有準備的張方平依然悲從中來。想一想近三十年間,他含辛茹苦拉扯大視為唯一的孩子,卻沒想到在自己70多歲的時候,打官司確認了根本不是自己的孩子,張方平幾度老淚縱橫。
“我年事已高,執著打這場血親官司,就是想讓自己在有生之年能活得明白一些。”張方平說,既然法院已經確認自己和張明不存在親子關係,未來,他將會為三十年來支出的撫養費等問題討個說法。
昨日,記者從沛縣法院獲悉,該案宣判後,相關方面未再提出上訴,判決結果現已生效。
因為證據確實充分,今年8月,沛縣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張方平與張明不存在親子關係。
為何打官司?
張方平:“我想有生之年活得明白”
聽聞這樣的判決結果,早有準備的張方平依然悲從中來。想一想近三十年間,他含辛茹苦拉扯大視為唯一的孩子,卻沒想到在自己70多歲的時候,打官司確認了根本不是自己的孩子,張方平幾度老淚縱橫。
“我年事已高,執著打這場血親官司,就是想讓自己在有生之年能活得明白一些。”張方平說,既然法院已經確認自己和張明不存在親子關係,未來,他將會為三十年來支出的撫養費等問題討個說法。
昨日,記者從沛縣法院獲悉,該案宣判後,相關方面未再提出上訴,判決結果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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