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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前妻懷孕重婚 5年後才知兒子非親生

 本已離婚的夫婦, 因為妻子懷孕而重婚, 重新走過5個年頭卻再度分道揚鑣。 一起撫養費糾紛案, 卻揭開了一個“人工授精”的真假之謎。 近日, 越秀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宗案件, 駁回了女方索撫養費的訴請。

為了孩子重婚 僅維繫了5年 據瞭解, 陳某與王某於2003年結為夫婦, 因為性格不合, 2008年二人選擇了離婚。 不久, 王某發現自己懷孕了, 她還稱孩子是通過人工授精的。 眼看著前妻懷著自己的孩子, 陳某於是於2009年初選擇重婚。 幾個月後, 妻子生了個兒子。 因為孩子的出生, 夫妻倆的生活看上去又充滿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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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2014年, 兩人的婚姻卻再次走到盡頭, 因感情破裂, 他們於2014年7月到越秀區法院調解離婚。 這次離婚前, 陳某已隱隱感覺到, 孩子可能不是他親生的, 但這一猜想並未得到證實。 今年, 陳某和王某因為孩子的事再次有了交集。 王某以孩子的名義起訴到越秀區法院, 她稱, 離婚後, 陳某從未給過孩子生活撫養費, 於是向法院起訴要求, 陳某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3000元, 每年還要遞增。 此外, 孩子日後的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應由二人平均分攤。 被索撫養費才知孩子非親生 法庭上, 陳某針鋒相對, 他堅持認為, 當初王某謊稱孩子是人工授精懷孕所生, 博取他的同情, 欺騙了他的感情。 他說, 根據自己後來的瞭解, 當時二人已經離婚, 王某單方根本做不了人工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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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離婚調解書中, 已約定陳某無需支付撫養費, 如今, 她卻再次為此起訴到法院。 為了證實猜想的真實性, 陳某申請進行親子鑒定。 結果出來後, 猜想終於被證實——孩子果然不是陳某親生。 據瞭解, 法官還曾在庭上詢問王某, 讓其陳述“人工授精”懷孕經過, 但王某以與本案無關為由未予回答。 法院審理認為, 由於孩子與陳某不存在親子關係, 且陳某與王某已離婚, 孩子已確定由王某攜帶撫養, 因此陳某無需向孩子支付撫養費, 王某的訴求於法無據, 法院於是駁回其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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