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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給4歲女兒喂酒 被法院判刑10個月

據韓聯社6月7日報導, 韓國一名39歲的男子因多次給4歲女兒喂酒, 涉嫌違反《兒童福祉法》被大田市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緩期2年執行。

據報導, 從去年6月3日至27日, 該男子以“(女兒)應該跟爸爸學喝酒”為由, 連續9次給女兒喂燒酒、啤酒及葡萄酒。 2012年7月, 該男子在廣尚南道某祈禱院祈禱時, 因2個月大的女兒不停哭鬧妨礙其祈禱便把女兒放在車內2小時不聞不問, 他還曾把自己的腳趾伸到女兒嘴裡。 大田地方法院表示, 該男子犯罪情節嚴重, 影響惡劣, 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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