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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傷鄰家6歲男童被行政拘留15日賠償3600元

 30歲的男子董某將鄰居家6歲的男童打傷, 被拘留15天, 之後又被男童起訴索賠。 記者昨天獲悉, 經順義法院調解, 董某賠償了3600元。

男童小陳訴稱, 2014年年底的一天, 他被同院居住的男子董某毆打, 造成口、鼻、牙齦受傷出血。 他的家人報警後, 公安機關給予董某行政拘留15日。 小陳起訴要求董某賠償其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共計6000餘元。 法庭上, 董某承認打了小陳, 但稱出事那天小陳總是罵他, 他生氣才動手打人。 順義法院的法官通過詢問發現, 小陳的家長與董某是同鄉, 租住在一個院子, 平時關係融洽。 出事後, 董某的家屬曾向小陳一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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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因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 故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經多次調解, 促使雙方達成協議, 董某當庭賠償了小陳3600元, 小陳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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