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男子撫養6年發現兒子非親生 怒告前妻獲賠撫養費2萬元

 離婚後3年後才發現兒子非親生, 想到前妻不僅給自己戴了“綠帽子”, 還幫他人撫養兒子長達六年, 謝某一氣之下將前妻告上法院。 日前, 順昌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 一審判決謝某的前妻楊某賠償謝某撫養費2萬元。

謝某和楊某是交往多年的情侶, 2008年楊某懷孕了, 謝某十分開心, 對楊某悉心照料。 2009年3月, 楊某生下一子, 取名謝小洋(化名)。 因楊某未達法定婚齡, 兩人於2010年11月才登記結婚。 但好景不長, 結婚才一年, 謝某和楊某便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 兩人約定謝小洋由謝某撫養, 楊某每月支付500元撫養費至小孩十八周歲止。
Advertisiment
隨著謝小洋慢慢長大, 謝某覺得謝小洋越來越不像自己。 2015年2月, 謝某委託鑒定中心進行親子鑒定, 鑒定結果排除謝某為謝小洋的生物學父親。 得知這一結果後, 謝某非常憤怒, 遂將楊某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 根據鑒定結果及庭審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謝某不是謝小洋的親生父親, 其對謝小洋沒有法律上的撫養義務, 謝小洋應由其親生母親楊某撫養。 謝某因撫養謝小洋造成的經濟損失, 楊某存在過錯, 對此應予以賠償。 謝某撫養謝小洋長達六年之久, 參照當地生活水準,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