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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長期淩虐女友5歲兒子致死判處18年徒刑

林在2002年與已有5歲非婚生子的30歲女子陳秀雯(被依遺棄罪判刑兩年確定)同居;未料, 林常無故痛打陳的兒子, 或脫光衣物讓他挨餓受凍, 極盡淩虐之事。
2004年7月間, 林文榮認為陳童經常吵鬧, 竟要已骨折的陳童交互蹲跳, 還以鐵鍊捆綁後以冷氣直吹身體。 隔天陳童倒地不起, 陳女發現後沒送醫救治, 僅把兒子抱到沙發上休息, 當日晚上陳童就傷重死亡。 林文榮隨後以毛毯、棉被裹屍, 與陳秀雯一同到新竹市大湖路山區的老家後方埋屍。
“最高法院”認為林男手段兇殘, 淩虐幼童致死後, 又隨便掩埋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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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泯滅, 判處1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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