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 我開車收聽廣播, 裡面介紹了這樣一封來信。
一位母親這樣寫道:“我家的孩子丟三落四, 上學竟然忘了帶書包。 孩子有活力當然是好事, 可是想到孩子的將來, 我就發愁。 ”
上學竟然忘了背書包, 我忍不住笑出聲來。 這時, 我又想起偶爾聽到的另外一件發生在橫濱市的某個市立小學的事情。 同一天, 六年級165個人中, 竟有50多個學生忘記帶書包。 據說, 這不是大家事先約好的, 而是不約而同地都忘記了帶書包。
小小年紀, 便得了如此的“健忘症”, 的確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但是作為孩子的家長, 就不能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嗎?我們有必要對這種特殊的“健忘症”產生的原因進行深層次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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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聽一位小學老師講, 近來孩子發著燒仍放心讓孩子上學的母親呈上升趨勢。 據這位老師講, 有一次, 一個學生課前就臉色不對, 看上去非常疲憊。 我想不會是發燒了吧, 拿手一摸額頭, 果然很燙, 用體溫計一量, 竟燒到了39.5℃。 於是老師急忙給孩子的家裡掛電話, 而孩子的母親卻恰好不在家, 想送孩子回家也回不了。 後來聽孩子講, 媽媽知道他發燒。 換句話講, 媽媽在知道孩子發燒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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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學校裡面有床, 老師也有照看孩子的義務。 真到萬不得已的時候, 學校也會叫救護車, 把孩子送到醫院安頓好。 也就是說, 與其自己手忙腳亂的照顧孩子, 不如把孩子放到一個更加安全的環境裡。
因為這, 就把發高燒的孩子送到學校嗎?要知道, 學校不是醫生、護士兼備的醫院。 這種把責任推給學校的做法, 就等同於放棄了一個做父母應盡的義務。 這跟孩子病了等著他自己去治, 又有什麼兩樣呢?
就孩子來講, 生病的時候, 是希望母親陪在身邊的。 當然女性提倡勞動的權利也是無可厚非的, 但照顧生病的孩子也是做母親義不容辭的義務。 如果孩子上學忘記帶書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