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遇到了這種情景, 孩子哭著回家時, 您會怎么做?
個案一
——彭先生的煩惱:孩子哭著回家, 我去找那個孩子算賬, 結果兩家大人鬧了矛盾。
我孩子濤濤第一次哭著回來時的樣子, 我到現在都記得。 那次是兒子四歲大一點, 一次我給他買了一個新金箍棒, 他拿出去給別的小朋友炫耀, 結果鄰居一個比他大一點的孩予奪過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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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二
——梁女士的疑惑:膽小的兒子在外面盡受氣, 回到家里怎么膽子那么大?
我的孩子性格特別內向, 經常會在被人欺負后哭著回來。 所以我非常心疼, 也非常著急。 一個男孩子要是太軟弱了, 我怕他不能適應社會。 所以盡管知道孩子去打架不好, 但我每次都會忍不住鼓勵他:強強, 下次別的孩子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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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的時候這種鼓勵無效, 孩子會很緊張地粘在大人身邊, 很害怕的樣子, 有時候強強也會被我的言語鼓動起來, 但下次看到一個小丫頭沖上來, 還是嚇得撒腿就跑, 我看在眼里, 急在心里, 有一次說他:強強, 你一個小男孩怎么連個小丫頭都打不過呢?真是沒用!說完這話, 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強強竟然惱羞成怒, 伸手在我臉上抓了一下, 把我臉上抓出一道血痕, 我就奇怪, 這么膽小的孩子, 怎么回到家膽子變得這么大!
個案三
——李先生的無奈:孩子總不能一輩子躲在父母的保護下吧。
我孩子果果在大院里有個“天敵”:樂樂。 果果每次一見樂樂, 就會嚇得掉頭就跑。 有時候看著孩子哭著回來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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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父母面對哭著回來的孩子, 訴說了各自的處理方法和所遇到的煩惱。 他們做的是否合適?他們的苦惱該如何解決?
●首先, 我們要弄明白一個概念:
我們都希望自已的孩子能強大、剛毅、不被人欺負, 那么什么才是孩子強大的表現?
猛一看, 孩子的強大似乎表現在武力之上, 其實這是個很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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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群孩子在玩堆沙子, 你只要稍加留心, 就會發現這其中有很少的孩子, 是在創造性壘出自己設計的造型, 而其它較多的孩子, 則是在模仿這些較少的孩子, 而這些能獨立進行創作性思維的孩子, 必然是孩子中不受欺負、有號召力、能駕馭別的孩子的人, 這種孩子,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 具有了某種領袖氣質的孩子。
而要想讓孩子在未來的競爭中不落后, 我們不是要告訴孩子怎樣來防衛, 而是要培養孩子怎樣具有別的孩子所不具的特質:比如, 父母可以根據孩子的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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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提醒:事實上那些總是受人欺負的孩子, 往往是在孩子群中沒什么特點的扮演次要角色的孩子, 所以, 讓孩子不受欺負的最重要的一招就是:培養他某方面的才能, 這才會讓他在潛移默化中改變自己的性格和處境。 )
●第二, 父母的適度參與:公正地參與到孩子的對立中來, 以朋友的身份, 取得兩人的信任, 然后再為他們搭建和解的橋梁。
父母是參與, 而不是干預。 彭先生對孩子間所采取的措施, 就明顯不當, 原因是他干預了孩子間的沖突:他跑過去給了另一個孩子一巴掌, 這樣一來,被打的孩子不服氣,自己的孩子也并沒有順氣,相反,使另一個孩子產生了“你只會靠你爸爸”的心理,這種對大人介入的反感,根本無法從心理上改變孩子間的敵對狀態,只能加深他們的“仇恨”。
父母可以約另一個孩子的父母帶他來自己家玩,讓那個孩子知道:哦!原來濤濤的爸爸和我爸爸是朋友呀!這樣他自然就會和濤濤接近起來,在大人的幫助下,消除孩子間的“小氣”,讓他們很快成為朋友。
李先生無疑意識到了這一點,他主動參與到孩子的和解之中,但他的方法不當,他沒能做到“平等”,他要求果果“你應該主動和樂樂交往,和他一起玩,把你的好吃的好玩的和他分享,好嗎?”并且在沒有做通果果工作的前提下,強行要他和樂樂友好,這樣就使得孩子失去了對父親親情支持的信任,讓他更感到孤立,感到自己應該對樂樂退讓。
(編輯提醒:這時父母可以做的,應該是一個第三方的作用,以兩個孩子共同朋友的面目出現。)
●第三,父母要給孩子以親情支持。
要克服孩子的怯懦傾向,重要的一點,是給予他親情的支持。孩子在外受了欺負,回到家里首先尋找的,就是父母的親情支持,他在外邊受了挫折,想在父母這兒得到安慰,這時父母切不可像梁女士那樣指責他,鼓勵他在別人欺負他時,“下次別的孩子打你,你也打他呀!你要是表現得厲害一點,他們就會害怕你的!就不敢再欺負你了!”這樣做,久而久之,會讓孩子感到更加孤立無援和自卑。而且,孩子并不是不想“打他”,而是“打不過他”或者“嚇不住他”,所以對孩子的這種要求,是近乎苛求,效果自然可想而知。
父母可以在孩子高興時,共同進行一些游戲。孩子扮演弱小的被欺負的一方,父母扮演強大的欺負人的一方,在沖突之中,父母主動引導孩子,如何對“欺負人的人”說:你這樣欺負別的小朋友是不對!但是我愿意做你的朋友,我有玩具,你想和我一起玩嗎?我有好吃的,你想做我的朋友我們一起分享嗎?讓孩子在和父母的游戲中,學會自己去接近“敵人”,和“敵人”分享自己的好東西,慢慢地經過游戲孩子知道怎么玩了。父母就要鼓勵孩子在“欺負他的人”身上去實踐,這種實踐只要有一次成功的經驗,那么父母就可以放心了,孩子就會從中學到許多類似的東西了。
(編輯提醒:父母首先是要給予孩子親情的支持,讓他消除被人欺負后的恐懼和委屈;然后再找適當的時機進行游戲,引導孩子與“敵人”學會玩。)
這樣一來,被打的孩子不服氣,自己的孩子也并沒有順氣,相反,使另一個孩子產生了“你只會靠你爸爸”的心理,這種對大人介入的反感,根本無法從心理上改變孩子間的敵對狀態,只能加深他們的“仇恨”。父母可以約另一個孩子的父母帶他來自己家玩,讓那個孩子知道:哦!原來濤濤的爸爸和我爸爸是朋友呀!這樣他自然就會和濤濤接近起來,在大人的幫助下,消除孩子間的“小氣”,讓他們很快成為朋友。
李先生無疑意識到了這一點,他主動參與到孩子的和解之中,但他的方法不當,他沒能做到“平等”,他要求果果“你應該主動和樂樂交往,和他一起玩,把你的好吃的好玩的和他分享,好嗎?”并且在沒有做通果果工作的前提下,強行要他和樂樂友好,這樣就使得孩子失去了對父親親情支持的信任,讓他更感到孤立,感到自己應該對樂樂退讓。
(編輯提醒:這時父母可以做的,應該是一個第三方的作用,以兩個孩子共同朋友的面目出現。)
●第三,父母要給孩子以親情支持。
要克服孩子的怯懦傾向,重要的一點,是給予他親情的支持。孩子在外受了欺負,回到家里首先尋找的,就是父母的親情支持,他在外邊受了挫折,想在父母這兒得到安慰,這時父母切不可像梁女士那樣指責他,鼓勵他在別人欺負他時,“下次別的孩子打你,你也打他呀!你要是表現得厲害一點,他們就會害怕你的!就不敢再欺負你了!”這樣做,久而久之,會讓孩子感到更加孤立無援和自卑。而且,孩子并不是不想“打他”,而是“打不過他”或者“嚇不住他”,所以對孩子的這種要求,是近乎苛求,效果自然可想而知。
父母可以在孩子高興時,共同進行一些游戲。孩子扮演弱小的被欺負的一方,父母扮演強大的欺負人的一方,在沖突之中,父母主動引導孩子,如何對“欺負人的人”說:你這樣欺負別的小朋友是不對!但是我愿意做你的朋友,我有玩具,你想和我一起玩嗎?我有好吃的,你想做我的朋友我們一起分享嗎?讓孩子在和父母的游戲中,學會自己去接近“敵人”,和“敵人”分享自己的好東西,慢慢地經過游戲孩子知道怎么玩了。父母就要鼓勵孩子在“欺負他的人”身上去實踐,這種實踐只要有一次成功的經驗,那么父母就可以放心了,孩子就會從中學到許多類似的東西了。
(編輯提醒:父母首先是要給予孩子親情的支持,讓他消除被人欺負后的恐懼和委屈;然后再找適當的時機進行游戲,引導孩子與“敵人”學會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