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準則, 只有當它們被孩子自己追求、獲得和親身體驗過的時候, 只有當它們變成孩子獨立的個人信念的時候, 才能真正成為孩子的精神財富。
――蘇霍姆林斯基
事實上, 對於體罰所帶來的負面效應, 在我們的教育理論中同樣有所提及, 而在實際的生活中, 許多家長也認識到這一問題的嚴峻性。 然而在家長們看來, 儘管體罰有著許許多多的害處, 但其效應也是不可忽略的。
而這一點的存在, 也正是體罰手段遲遲無法從家庭教育中消失的原因所在。
然而, 實際的情況越遠非如此, 指望用體罰手段來取得正面效應的家長,
Advertisiment
我們知道, 孩子對於是非的辨別能力非常之弱, 當家長對犯錯誤的孩子處以體罰的時候, 挨打的孩子往往會減輕自己內心的愧疚感。 在他們看來, 自己挨了打, 就已經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了代價, 那麼當他們下次這樣做的時候, 便極有可能變得心安理得。
就另一方面而言, 父母一方面保護孩子、愛護孩子, 另一方面卻又對其大施暴力, 當這種關愛與野蠻交織起來的時候, 很可能會令孩子感到無所適從, 既分不清自己行為的是非邊界, 更無法理解家長對自己的明確態度, 從而在心理上形成矛盾。
當孩子混淆了對與錯的時候, 也就意味著他們在價值觀上的偏失, 形成一種“打人也可能有益”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