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回答的問題是癲癇是否為遺傳病?很多人認為癲癇病是先天遺傳的, 是一種不治之症, 其實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癲癇有很多不同的類型, 大部分癲癇是後天獲得性的。 一部分癲癇確有遺傳傾向, 但遺傳性並不非常肯定。
從臨床上說, 有遺傳傾向的癲癇一般比較容易治癒並有較好的預後。 相反, 後天獲得性的癲癇如外傷、腦炎後遺症所致癲癇則相當頑固。 除非男女雙方均為癲癇患者(其所生子女患癲癇的危險性為2%~4%), 一般的癲癇病人應該都能結婚及生孩子。 問題是在懷孕前後如何採取措施保證母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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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胎兒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個癲癇發作本身, 另一個是抗癲癇藥物。 這是患有癲癇的女性想要懷孕生孩子時必須考慮的問題。 有些患癲癇的母親只考慮吃藥對孩子不好, 而盲目減藥停藥, 導致頻繁的癲癇大發作, 反而對胎兒造成了更大的傷害。
藥物的副作用固然可怕, 但在醫生的指導之下, 可以通過調整藥物的種類和劑量而避免抗癲癇藥物的致畸作用。 因此, 防止影響胎兒的正確方法是及時找專科醫生諮詢, 在沒有發作或很少發作的前提下儘量減少抗癲癇藥物的用量。 一般認為胚胎發育早期的3~8周最為重要, 缺氧和藥物可能對胚胎造成損害。 尤其是癲癇大發作可能造成胎兒的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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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抗癲癇藥物的婦女胎兒畸型危險性高於正常人群2~3倍。 各種抗癲癇的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也不盡相同, 一般認為苯妥英鈉、魯米那、丙戊酸類藥物有較高的致畸率, 卡馬西平等也有一定的致畸性。 另外還和服藥的種類和劑量有關, 服用藥物的種類越多、劑量越大, 其危險性越高。 總之, 服藥中的癲癇婦女在懷孕前應在癲癇專科醫生的指導下做好計畫。
在妊娠前半年就應將癲癇發作控制到最少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