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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後不應立刻帶孩子看醫生

我曾接診了一位2歲的小朋友, 媽媽3小時前發現孩子開始發熱, 當時體溫達到38.5℃~39.5℃。 媽媽很著急, 沒有給孩子服用退熱藥, 而是徑直帶孩子到醫院, 希望得到醫生的診治。

其實, 發熱只有3小時, 很難通過體檢或血液檢查尋找到發熱原因。 這位媽媽應該在孩子體溫超過38.5℃時, 給孩子服用退熱藥物, 以避免高熱驚厥的發生。

對待發熱, 家長不要過於驚慌。 首先要給孩子測量體溫, 如果體溫超過38.5℃, 就要給孩子服用退熱藥物。 一定要注意藥物劑量是否合適, 再有就是多給孩子飲水。 在保證體溫不高於38.5℃的同時, 注意孩子是否存在咳嗽、嘔吐、腹瀉等不適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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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給孩子服藥, 一定要記住藥名和劑量, 以便在看病時向醫生敘述清楚。

其實在孩子發熱頭三天內, 如果沒有明顯其他不適, 可以在家退熱觀察。 發熱頭24小時內血液中白細胞及分類很難反映出引起發熱的原因是病毒還是細菌感染。 家長在孩子沒有明顯其他症狀時, 可以在家給孩子服退熱劑, 保持體溫不超過38.5℃, 並多飲水。

我經常遇到發熱僅2~3小時就帶孩子去醫院就診的情況。 當時孩子除了發熱沒有任何其他症狀。 家長希望寄託血液檢測尋找病因, 實際上過早檢測並不能獲得理想幫助。 如果孩子僅是發熱, 只要能夠通過物理和藥物降溫將體溫控制在38.5℃以下, 多給孩子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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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排尿和排便就可以了, 最好在發熱後24小時再到醫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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