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的發熱有時診斷有一定的困難, 可見於一些少見疑難病。 但是對於較常見的發熱疾患有時也會漏診、誤診, 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未掌握小兒、特別是乳幼兒臨床特點;
2、臨床表現不典型;
3、不瞭解或不熟悉該疾患可以有多種臨床類型或以某系統徵象為主要表現;
4、病史、體檢不詳細, 動態隨訪不夠;
5、對流行病方面資料(如接觸史、流行情況及其近年的改變等)重視、調查不夠;
6、對較常見病考慮不夠;
7、未能結合具體病例的各種情況作具體分析;
8、盲目用藥, 造成混亂, 如在取各種標本及血培養前用抗生素、大量應用激素造成體溫下降的假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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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能正確掌握治療性診斷措施;
10、未及時考慮組織活檢或其他必要檢查;
11、未能正確解釋化驗結果;
12、化驗隨訪不足, 尤其是三大常規;
13、標本採集不合要求、污染或“張冠李戴”;
14、未能正確理解某一化驗的正常值、可能的操作誤差範圍、有意義的陽性標準、陽性率、假陽性等;
15、未能正確觀察解釋和及時隨訪;
16、並存其他疾病;
17、本病已產生併發症而未及時發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