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師說:
“要阻止孩子的偷竊行為, 儘快和他/她的家長或所在學校聯繫。 ”
還有人說:
“告訴他/她偷東西不對, 必須放回去!”
……
真實版的“霧都孤兒”
2016年12月19日, 網路上一則標題為“男孩因盜竊成派出所‘常客’涉警記錄達151條”的報導令人側目。 12歲的孩子在家庭、學校的“放任”和“放逐”下, 成為了偷竊小頭目, 帶著一群問題青少年進行行竊!真實的生活事件與當年那部改編自英國文豪查理斯?狄更斯小說作品的電影《霧都孤兒》有了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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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失職失責、學校及社會機構的不完善、不到位, 是導致當今問題型少年兒童產生的主要原因。 這些青年少年因為不到法律制裁年齡, 被社會上有心的不良份子進行利用, 使自己走上一條違法犯罪之路。
行走在世界各地的城市中, 車站、街頭是否有和這樣的孩子相逢!他/她們緊隨身後, 用手拉開你身後背包的拉鍊, 或群起圍之, 向你行乞討要, 而有一隻手卻探向你的錢包……當他/她們的偷竊行為被發現時, 那雙與你對視的眼眸卻是純潔的黑白分明!
學會當明察秋毫的黑貓警長
許多父母、老師、及社會人員對孩子的偷竊行為都有著極為強烈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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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罪”要根據年齡
0-3歲階段的孩子沒有形成物品所有權的概念, 根本區分不了什麼是我的、什麼是你的、什麼是他的, 他/她是拿自己喜歡的東西, 而這種“拿”夠不上偷竊性質。
從3歲以後孩子開始進入了幼兒階段, 他/她們會逐漸產生物權的概念, 在父母家人的教育下漸漸知道什麼東西是別人的, 什麼東西是自己的, 而這時“拿”別人的東西就具有“偷竊”的性質了。 之後, 隨著孩子的年齡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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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瞭解“罪”行背後的原因
原因一、對孩子過度溺愛的家庭
在溺愛中成長的孩子, 缺乏自我控制能力, 難建立起正確的是非標準觀念。 因為, 他/她們已經習慣了只要自己開口就能得到滿足或只要自己想得到什麼就會直接去拿的模式。 一來二去, 孩子便養成了隨便拿別人東西的壞習慣。
原因二、過於嚴格專制、忽視孩子的需求
家長僅根據自己所認可的來提供孩子的需求, 忽視孩子自身發出的要求, 或者直接拒絕孩子的要求, 而且又不給予做任何解釋, 這樣一來, 從父母這裡到需求得不到滿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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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三、缺乏關注
如果孩子偷拿了東西, 而又不是真正他/她需要的東西, 那他/她們極有可能是在用這種方式告訴大人們:自己需要關注!, 事業型的家長、單親結構的家庭、變化不穩的家庭關係、放任自由的教養方式, 這都極易使孩子的心理發生變化, 促使孩子通過偷竊來重新吸引家長對自己的關注, 來找回家人對自己的關愛。
- 孩子“偷竊”不是定罪判罰, 需要重視與糾正
首先, 成人不要用責駡、嫌棄, 把孩子當過街老鼠或審犯人一樣的態度來對待, 理想的方法是保持心平氣和地去處理。
以給孩子講道理歸還物品為主。
其次, 家長需要去瞭解一下孩子這樣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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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巧妙運用“點”醒而不點破, 引導啟發的教育方式會更見效。
父母都對自己孩子的未來
總是寄予著許多美好的憧憬,
但在實際養育的過程中,
卻常會遇到許多棘手的情況
或困惑的問題。
這種時候就需要父母再接再厲,
不氣餒、不情緒,
通過學習掌握更多孩子
成長發展過程的身心特點,
用自身樹立好榜樣,
做好教好養的合格父母。
世上沒有什麼完美的父母, 想成為孩子的好家長, 要學會認識自己的不足, 把握時機去彌補和修正養育中的錯誤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