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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玩具的6大不安全因素

1、尖角的問題

以往0~3歲寶寶的玩具是禁止有尖角的, 以避免玩具對寶寶皮膚的傷害, 而如今則將這一要求延伸到3~8歲的玩具, 也就是8歲以下的兒童玩具都不能有尖角。

2、銳邊

銳邊就是指玩具的邊緣比較尖銳, 比如玩具小汽車的邊必須比較光滑, 不能有銳邊, 這樣不會對寶寶的手和皮膚造成傷害, 這一標準也由原先的3歲以下禁止, 擴展到8歲以下的玩具都禁止有銳邊。

3、繩索的問題

一般來說, 拖拉的玩具, 都會有繩索。 如果繩索過長, 寶寶在玩耍過程中就可能纏繞到脖子, 造成危害。 新的玩具安全規範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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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個月以下的玩具繩索長度必須小於22釐米。 而且還強調:繩索、彈性繩或多段繩末端的珠狀物或者其他附著物可能與玩具的任何一部分相連接而纏繞形成的活套或固定環, 成人用足力去拉時, 活套或固定環的周長要小於36釐米, 這樣可避免寶寶將環或活套套入頸中的危險。

4、塑膠薄膜的問題

為了防止寶寶吸附而造成窒息, 對於8歲以下寶寶的玩具, 如果有涉及的薄膜, 那麼其厚度則不能低於0.036毫米, 同時塑膠袋口的周長也要小於58釐米。

5、化學原料的危害

一般來, 玩具所用的塗料顏色裡總含有化學原料, 比如:油漆裡面含有鉛等多種有毒的重金屬、有色金屬成分, 對人體有一定傷害。 因此, 新規範中規定, 將每公斤油漆含鉛量由原來的25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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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到90毫克, 表面五顏六色的玩具, 其實用的都是塗料或油漆。 請注意, 與其他顏色的玩具相比黃色玩具的含鉛量比較高。

6、電動童車的傷害

據美國市場對玩具的調查, 2004年最不安全的玩具之一就是電動童車。 為此, 《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強調童車的最大速度不能超過8公里7小時, 以保證寶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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