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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愛彌爾》中的教育思想

被譽為“兒童的發現者”的盧梭, 其主要教育思想著作是《愛彌爾》。 《愛彌爾》中蘊涵著盧梭在學前教育課程方面的真知灼見。

關於教育思想, 盧梭主張兒童的教育應順應自然, 以兒童為本位。 他在《愛彌爾》中開宗明義地說, “一切出於自然的創造者皆好, 一經人手卻變壞了。 ”他認為, 人性本善, 教育應順應兒童的內在欲望而行動, 不必加以干涉。 一旦受了社會認為的干涉, 兒童極易產生不自由、不平等, 甚至產生罪惡。 所以他極力主張, 在兒童的理解力尚未發達之前, 要讓兒童遠離社會, 回返自然, 到自然環境中去看、去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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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人類的影響。

因為成人對兒童的瞭解相當有限, 盧梭主張教育應以兒童為中心, 教給兒童的知識要對兒童有用, 而不是看它是否對成人有用。 這種觀念推及教育要求, 教師必須理解兒童特性, 教給兒童有用的有趣的材料。

關於教育目的, 盧梭認為, 人類的最高理想是自然人的生活, 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成為自然人。 所謂自然人, 就是自然狀態的人, 是絕對自由幸福與善良的人。 幼兒時期, 兒童對社會關係毫不瞭解, 所以應首先教育幼兒做人, 接受人性的教育, 過人的生活。 早期教育的目的就在於教人生存。

關於教育內容和教育措施, 盧梭根據其自然教育主張, 出生到5歲這一階段的教育, 以兒童身體的養護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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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為教師, 母親為保姆。 必須注意兒童的健康。 凡是違反兒童天性, 妨害兒童身體發育, 限制兒童心靈自由的教育, 均應避免。 對兒童健康的教育方法有積極的和消極的兩種。 如果兒童得了小病, 不必請醫生診治, 盧梭主張把兒童放到自然的環境中, 給兒童洗冷水澡, 鍛煉其抗寒的能力;給予兒童充足的戶外活動;注意兒童的穿著應寬鬆, 不限制他們的手腳活動;還應給兒童一些身體方面的考驗。

對5~12歲的兒童, 應進行感官訓練, 讓兒童多摸、多看、多嗅, 多接觸外界食物, 最好利用自然界的種種問題, 使兒童學習有關輕重、大小、長短、遠近等方面的知識, 切忌進行知識和道德方面的灌輸教育。

盧梭認為, 兒童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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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白板, 而是有其固定法則的“自然的存在”。 因此他主張教育應遵循兒童的自然本性, 按照兒童自然發展的程式分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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