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孕婦懷孕以後每天患得患失, 時而擔心胎兒胎心是否正常, 時而擔心胎兒是否正常發育, 所以動輒就到醫院做超聲檢查。 有一位孕婦由於過度緊張, 3個月內做了5次超聲檢查。 除了正常的產檢外, 她還主動要求做了多個單項檢查, 反復求證孩子的健康。 她不知道的是, 這種盲目產檢反而侵擾了孕育胎兒的環境。
如無特殊情況, 孕媽媽整個妊娠期間應接受4~5次超聲檢查。 第一次安排在孕6~8周, 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 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在孕11~14周, 主要做胎兒NT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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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28周左右的胎兒, 聽覺已經發育得很完善了, 所以孕婦儘量不要到人聲過於嘈雜的商場裡去, 或者車輛鳴笛聲特別刺耳的街道上。 在家裡做家務時動作幅度應儘量小一點, 鍋、碗、瓢、盆不要弄得叮噹亂響。
很多准媽媽熱衷音樂胎教,